星期四, 十一月 17, 2005

以等第法記分, 輔大成績系統崩盤

如果, 我授課的科目以等第計分法送出學期成績, 請問教務處, 後續的作業會有困難嗎?

依據: 輔仁大學學則第25條, 輔仁大學學業成績考查及計算辦法第三條
影響: 與修讀該課學生有關的名次計算, 均無法進行, 包括, 但不以此為限
1. 輔系及雙主修之申請
2. 書卷獎
3. 研究所推薦甄選
4. 成績優良獎學金

其影響範圍不以修讀該課學生為限, 還包括該生原屬系級的排名; 進而影響原系級同學選修其他課程之排名


輔仁大學學則第25條

學生成績分學業、操行二種,採百分計分法計算為原則,以一百分為滿分,各學系修讀學士學位學生以六十分為及格。考評術科成績或考評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考取研究所者補修學士班必修課程之成績,得採「通過」或「不通過」之規定。

學生成績得採等第記分法。


輔仁大學學業成績考查及計算辦法第三條

各種成績核計採用百分計分法或等第計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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