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簡史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internet/history.htm
2004/9/21
  1. 簡介
  2. 運用
  3. 本質
  4. 基本技術
  5. 搜尋工具
  6. 大事紀

1. 簡介

網際網路(Internet)不等同全球資訊網頁(World Wide Web)。

網際網路(Internet)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網路,它是由各種不同網路連接起來的網路在其上提供網路服務。讓各種不同網路連接起來並提供一致性 的網路聚合體 (metanetwork)服務,是網際網路最重要的任務,為達此目的,網際網路定義了傳輸控制通訊協定 (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及網際網路通訊協定 (Internet Protocol)。TCP/IP通訊協定與各種網路技術互相獨立,透過定義IP架在不同網路上的介面,各種網路不管是區域網路或是廣域網路,主要透過與 IP的介面都可成為網際網路的子網路。因此利用TCP/IP的IP與實際網路的介面,Internet的實際連線由於其提供的一致性服務,使用者看到的只 有一個網路。

最初美國國防部為 了能夠將各種不同網路連接起來,以利其研究發展計劃的進行。從70年代初期開始DARPA網際網路計劃,其中DARPA是指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1978、1979年間完成網際網路通訊協定架構。到1983年3月完成ARPANET的建置。整個ARPANET包括美國國防部網路、承 包商及各學校的網路。鑒於ARPANET的成功,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於1985、1986年使用TCP/IP通訊協定建立SFNET。

網 際網路所提供的服務在網路傳輸上它提供資料塊(datagram)傳遞服務,這項服務不需預先建立連線,負責將一小塊訊息,迅速的從一部機器送到另一部機 器。另外它也提供資料流傳輸服務,這一項服務主要提供一可靠的環境,在這個環境上,使用者可以從一部主機傳送無限大小的訊息到網際網路上的另一部主機。為 了提供使用者可靠的環境,網際通訊協定必須能夠處理傳輸錯誤資料流失,及網路上任何機器故障等情形。

網頁是Tim Berners-Lee創造發明的一套軟體, 以超文件的方式, 取用文字、圖像、聲音及影片等檔案。

在應用程式方面網際網路提供三項基本服務:電子郵件(Electronic Mail)、檔案傳輸(File Transfer)及遠地登錄(Remote Login)。電子郵件服務提供使用者從一部主機直接送信到網際網路上的另一部主機,其中不需經過其它電子郵件轉接站 (Mail Gateway)。因此只要使用者將信送出即可保證信件已到達收信人所在的主機。檔案傳輸服務提供使用者在網際網路上送、收大量資料,並保證不會出錯。遠 地登錄提供使用者在網際網路上與另一部主機建立一交談期間(Session)。

總結網際網路的特性。網際網路提供給使用者下列四個與眾不同的功能:

  1. 提供各種不同網路連線的解決方法。
  2. 連上網際網路即可與其廣大社群(Community)連通。
  3. 點對點的連線,即使互相連線的兩點不在同一實際的網路上。
  4. 一致性的服務。

網 際網路提供使用者如電子郵件、檔案傳輸、遠地登錄通訊技術成為目前不同廠牌網路連線的標準。網際網路正以驚人速度擴張著。其應用不僅在研究發展網路上,商 業網路的應用也正急遽的增加。一般而言, Internet係指以TCP/IP為主之通訊協定所架設而成之網路,且由於美國之NSFNET規模全世界最大,有時稱Internet即指 NSFNET,然而由於世界各地之Internet網路也愈來愈多,且相互連接在一起,Internet名稱之使用係泛指以TCP/IP為通訊協定所架設 之網路。

2. 運用

資源有限而慾望無窮, 以十個問題檢查是否浪費網路的資源:

  1. 我有超過5個以上的E-Mail帳 號。
  2. 我有一個個人站台,瀏覽人次不滿一 萬。
  3. 我有一個個人電子報,訂戶不超過一 千。
  4. 我有個地下FTP站,放了大量的非 法MP3及軟體供人下載。
  5. 我常Forward一些文章及檔案 與我的朋友分享。
  6. 我曾寄超過1MB以上的影片檔或笑 話等非必要性檔案給朋友。
  7. 我訂了電子報,卻常常看不完。
  8. 我常沒事就開著離線瀏覽器下載網站 圖片,每個月超過10小時。
  9. 我喜歡在網路上看即時影音。
  10. 我下載的檔案或MP3,卻都不使用 或是聽不完。

有三個「YES」,算是輕度的網路資源耗 損者,四到七個「YES」是中度的耗損者,八個以上的話,算是網路資源浪費者,各網路公司的最恨。

不過,浪費網路資源恐怕是發展過程裡,必 須經過的階段,明知不合適,卻又阻止不了。

3. 本質

網際網路的本質是:

  1. The Net links us all together.
  2. The Net must be open and available to all.
  3. Net users have the right to communicate.
  4. Net users have the right to privacy.
  5. People are the Net's stewards, not its owners.
  6. Administration of the Net should be open and inclusive.
  7. The Net should reflect human diversity, not homogenize it.
以下引用自:World of Ends - What the Internet Is and How to Stop Mistaking It for Something Else / by Doc Searls and David Weinberger 2003/4/28, 點點繁星一線牽 ﹣認清互聯網的本質 / 姚稼恆譯, 2003/7/15
網路人人會上,誤解各有不同。

有些誤解幻滅的很快。舉個例子,前幾年不少人以為開網站賣狗食是個致富捷徑。現在可沒人會上當了。

有些誤解根深蒂固。舉例來說,到現在還有許多人相信這些觀念:

談到了解網路,大家常常同樣的錯誤一犯再犯。報界,廣播界,有線電視,唱片公司,電影公司及電信公司尤其如此。而由於這些業者在華府的強大影響力,同樣似 是而非的論點也充斥於政法各界。像網上電台,本來是個前途大好的網路服務,提供聽眾前所未有的內容及服務選擇,不幸卻為唱片業及其所贊助的「數碼世代版權 法」(DMCA) 於去年扼殺於襁褓之中。但在這些好萊塢侏羅怪獸眼中,網上無處不是威脅。網上電台不過小菜一碟罷了。

John Gilmore 云:「網際網路(the Internet)視任何禁制為一局部故障,而繞道以應付之。」一點不錯。從長看來,網上電台成功可期,即時傳訊系統必可互通。上道的公司才有錢賺,惡法 終會被推翻。不過問題是,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 亦云:「從長看來,咱們都入土為安了。」

可幸我們不必等到那時:只須注意到網際網路的本質,這些造價昂貴的錯誤都可以避免。那麼網際網路究竟是什麼呢﹖其實很簡單:它就像太空點點繁星,每 個點都是個不同的目的地。在這浩瀚星空中你占著其中一點,而其他一切都在天空的另一端,不過如此。

聽起來很漂亮,好像是說網上人人各有千秋,各擅勝場。但從網際網路的技術面來看,也確實如此:正是它的技術結構性質賦與了它這許多豐富的價 值

簡而言之,其本質不過十條:

一:網際網路並不複雜。

網際網路的設計宗旨打從頭來就是以簡御繁,有如地心引力。就像行星繞日以成星系而星系結合而成銀河,網際網路結合許多小網路而成一大網路。而這只有盡量簡 化網路間的信息溝通才有可能。所以不管你在任何一點A 傳信給點B,網際網路總是盡力揀最簡單的路子走。

二:網際網路是個規矩,並非實物。

當我們抬頭看看街邊的電線桿,我們看到網路在電線桿上跑。我們也了解那些電線是許多系統的一部份,包括電話系統,輸電系統,及有線電視系統。

當我們打開電視或收音機,它總會告訴我們這些節目是由電台所屬的廣播網製作和播放的。

可是網際網路不一樣。它不是那些穿牆越街的電線,它不是個系統,它更不負責提供任何節目內容。它不過為全球各地形形色色的各類網路,提供了一個可以共通的 語言。

網際網路之所以互聯,要歸功於它不過是個通訊協定(protocol) ﹣具體來說就是 IP (Internet Protocol)。你要如何利用網路,加蓋些什麼服務,傳遞些什麼信習,讓誰上網,IP 統統管不著。IP 只管你如何與別人交換數碼。不管你想聯接些什麼上網路 ﹣電腦也好,手機也好,電冰箱也好 ﹣你都得守這套規矩。

三:網際網路弱智。

不像網際網路,傳統的電話網路算是夠聰明的了。從你拿起話筒,這通電話便在它的掌握之中。你打給了誰,從哪兒打,打到哪兒去,是語音還是數據通話,費用多 少,它都算得一清二楚。如嫌不夠,電話網路上還有更多的專屬服務以供購買,像電話插播,來電顯示,自動回話等等。

網際網路就不一樣了。從一開始,它的設計原則就是「大智若愚」:網撒的越大,它管的就越少。用戶辨識,使用管制,優先順序等這一套電話系統看來理 所當然的觀念,對它完全是白搭。它 只管一件事:把這堆數碼從網路的一頭送到另一頭。

嫌它簡陋﹖技術面上這可是好事:以簡御繁,功能越簡單它就越耐用。一個路由器(router)壞了,資料自動繞過它,而網路照常運行不誤。設計簡單 它的開 放性也強,不管什麼新設備或是新用途它都來者不拒。只要稍加改動,任何電子玩意﹣攝影機也好,電話也好,花灑機也好﹣統統可以接上網。

這就談到正題了:網際網路之呆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個價值問題。

四:企圖替網際網路加值適得其反。

聽來自相矛盾,其實自有道理。電腦網路是公用資源,使用者五花八門,不可能面面俱到。偏袒少數用途(像視訊或音訊信號)不但疏忽了其他大多數的使用者,也 使整個系統更加複雜難用。一旦需要管理,它就不再是網際網路了。

五:網際網路的價值增長在其邊緣。

假如網際網路設計得稍微聰明一些,它應該早料到搜尋功能的重要性而將之納入其內建功能之一。但它的設計師道高一丈,選擇了無為而治,搜尋就變成了網路終端 千千萬萬的服務之一。而因為人不分身處何處均可提供任何服務,結果大大鼓勵了搜尋引擎的競爭和進步。

正因網際網路專精運輸,不事外務,大小發明家們可以放心研發及推出各色網路服務,不用等任何人或任何機關批准﹣有好主意就請動手。而網際網路的整體價值也 隨之自然水漲船高。

聽起來很像市場經濟﹖沒錯。網際網路的成功正在于它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創意自由市場」。

六:錢往市郊跑。

假如網際網路的價值不在其本身而在它所串連起來的千家萬戶,那麼網路接駁服務就無可避免的會廉價化,成為像水電瓦斯那樣的基本服務。這也合情合理。

提供基本服務照樣有利可圖,要不得的是自作聰明想替網際網路增值,像ISP 為了提高利潤想兼職製作內容或提供各類加值服務﹣但如此必然破壞網路本身的開放性及中立性。把網路接駁和其他所有附加服務脫勾,讓兩者在市場自由競爭,各 盡其利,互不干擾,才是最好的方法。

七:世界終點到了嗎﹖非也,是個終點世界。

Craig Burton 認為網際網路的結構有如一個大氣泡:從外看點點閃亮,裡頭空無一物。 妙的是這比方正抓準了網際網路的特點:無為而治。網路中心的價值越少,越會刺激大家在網路的周邊爭奇鬥艷。而由於網際網路不著痕跡的居中連結,使任何重要 的新點子或新發明能從其任何一點傾刻間傳遍每個終點(當每個「終點」都彼此互連,它們其實已不能算是終點了)。

那我們這些網路終點究盡能做什麼呢﹖很簡單,任何數碼玩家所能做的任何事。

「任何」口氣稍微大了點﹖正是網際網路的簡單結構激發了這股幹勁。

正因網際網路是個規矩,它不為任何人或任何組織私有。它不屬於那些提供其幹線的大公司,不屬於提供網路接駁的 ISP,不屬於出租主機的網站代管商 (hosting companies),不屬於那些如臨大敵的企業團體,更不屬於那些自命為人民保姆的各國政府。

接上網際網路表示你加入了它周圍的千萬創值大軍。而一旦加盟,你將發現在網上不論距離遠近,人人都是你的鄰居。現實世界中的種種阻礙在網上不復存在,而人 類需要互相溝通的天性終於可以不受限制,自由發揮了。

網際網路使我們頭一次能把一盤散沙的個人,連結成一整個終點世界。

八:網際網路有三寶

以上這些不過是歸納了一下網際網路的本質。算是夠容易了吧!

但這對我們﹣更重要的,對那些視網際網路為禁臠的政府及大企業﹣有什麼實際意義呢﹖

意義大著呢。從網際網路的特質,我們很容易可以推納出以下幾條守則:

容我稍作解釋:

八之一:一寶沒主子。

沒人能夠「擁有」網際網路﹣即使是那些擁有它主要管道的大公司﹣因為它只是一套約定俗成的規矩,而不是那一大堆電纜。網際網路不只身處公共領域 (public domain)之中﹣它本身就是個規模龐大的公共領域。

網路公有的好處可多了。試看:

八之二:二寶大家用。

網際網路的設計從一開始就是放眼全球。雖然目前因貧富不均,全球只有十分之一人口(六億多人)上網,網路本身可是完全開放的。只要你買得起電腦或某種網路 電 器,找得到一個網路接駁點,你馬上可以上網,不需看系統管理員還是誰的臉色。網際網路上沒有特權階級頤指氣使,大家一律平等。

難怪網際網路就像空氣和水一樣,那麼容易就為人所接受。我們欣然地擁抱它,好像上網已成為人性的一個新的表達方式,就像讀書寫字那樣自然。

八之三:三寶歡迎動手搞。

任何人都能改進網際網路,使其成為工作和家庭生活中的好幫手;只有頭腦硬化兼自以為是的傢伙才能把它搞砸。

要改進它有兩種方法:你可以在它的周邊推出一項服務,公諸於世;收不收費都無所謂。

更為有用的作法是發明一套新的通訊協定,從而催生一整批全新的服務。電子郵件,信息群(newsgroups) 乃至全球資訊網,都是這麼發明的。這些發明者並不是一開始就動手寫應用軟體或是動腦筋修改網際網路的基本協定,而是選擇了開發更高階的協定,把實際的跑腿 差事留 給網際網路。這跟傳真機利用既有的電話系統傳送數碼同樣道理。

不過想要你的通訊協定像網際網路一樣一飛沖天,有幾個條件:它必須是公開,公有,和公用的。它正是即時傳訊系統到現在還無法真正普及的原因:全美連 線的 AIM,ICQ 跟微軟的MSN Messenger 這三個目前的市場領袖都是封閉系統;它們利用網際網路的服務,卻堅持獨善其身。假使全美連線和微軟真想替網際網路加值,它們的即時傳訊系統應該改用弱智一 些, 但是版權公有,人人可用的通訊協定。要不然,真正弱智的可是它們。

九:網中本無事,奈何好事人。

假如網際網路之道不過如此,那為什麼就有那麼多人的觀念轉不過來呢﹖是否因為網際網路這三寶和政府及企業界的基本世界觀相牴觸﹖

「沒主子」:作生意的當然是資產擁有越多越好,就像政府機關管的越多表示權力越大。

「大家用」:在商場上,賣東西意謂把它的獨家使用權從賣方交給買方。在政治上,制定法律是為了限制人民的行為。

「歡迎動手搞」:政商兩界一般都迷信威權治理,有權必有能﹣只有有權人士才有資格辦事,其他閒雜人等通通靠邊站。

正是政商界的這些天性注定了它們會誤解網際網路的本質;他們寧願相信網際網路不過是慢性電視罷了(而我們也跟著相信)。

網際網路就像惠特曼(Walt Whitman)「自我之歌」中的那兩行詩:「吾志不勞塵世解,天道何愧世道評。」

可網際網路之道畢竟算計不到世上有那麼多專門誤事的庸人。

十:一些該破除的迷思。

那些緊抱著過時的內容銷售法不放的公司注意了(喂,唱片公司,聽到了嗎﹖):數碼跟原子分子是兩回事;我們要複製它你們永遠阻止不了。何不上道一點,給我 們一些理由向你花錢買音樂﹖如果你好好問,我們說不定還會幫你推銷呢!

愛把網路管道跟信息內容的重要性搞混的政府官員注意了:愛之適足以害之。他們需要了解到,民主政治和自由市場最有力的捍衛者,就是一個絕對公平,不受政治 或商業勢力左右的信息網路。

目前網路服務的供應商(提示:跟電話公司是不是長得很像﹖)該醒醒了:它們的那些所謂智慧型網路都會被弱智網路給吞掉。它們可以選擇面對現實,或是再浪費 數兆美金做無謂的掙扎。

掌管分配通訊頻率的聯邦機構注意了:開放的通訊頻率具有跟網際網路同等的價值。

想要搞言論檢察的人也該醒醒了:網際網路跟本看不懂也沒興趣管它上面跑的那一大堆數碼在說些什麼。想審察信息,請到網路終端自己動手﹣不過先跟你說,這可 是事倍工半。

那些自以為能捉住我們強迫推銷(不管是頭版廣告(banner) 還是那些不請自來亂跑的廣告圖)的公司更該醒醒了:全球資訊網就是要讓使用者自由遨遊,搞這一套是浪費時間。不如乾脆大字打出:「我們搞不懂網際網路,更 看不起你們。」

好了,這些網路迷思害得我們夠苦了。現在是擺脫它們的時候 - 除了無知之外我們別無所失。

4. 基本技術

SOPA 1.1、WSDL 1.1、UDDI 2.0、XML 1.0和XML Schema等四項行標準, 堪稱網際網路的基本技術。
至於它們之間的連結,我們不妨以打電話來作比喻:在網路服務的世界裡,XML代表雙方交談的語言,SOAP則是規定撥打電話的規則,UDDI則是電話簿, WSDL則是規範每通電話的性質以及如何參與。

5. 搜尋工具

早年以telenet連結遠端的電腦, 用FTP下載檔案。1990年代, 用McGill大學發展的Archie軟體, 做為檢索檔案伺服器的工具。採取集中式的檢索技術, 資料置於該校的Internet Archives Database, 每月更新。1992年授權澳洲及芬蘭安裝鏡射站, 1995年達到高峰, 有63個鏡射站。

Gopher把Telnet和FTP結合在一起, 1991年由University of Minnesota的Mark McCahill創造出來, 以超連結的方式, 不必記指令, 以選單的方式, 就可以瀏覽網路上的資料。

1992年, University of Nevada的Fred Barrie及Stevne Foster發明Veronic, 集中式的Gopher檔案系統。1993年, Jughead系統提供鍵詞檢索, 也可做布林邏輯檢索。

WAIS是1988年由ThinkingMachine、Apple Computer和Dow Jones合力 發展的軟體, 它是一個可以建立全文索引, 提供網路資源全文檢索功能的軟 體, 並且採用 Z39.50 的開放式協定。透過WAIS系統可查詢四百多個資料庫 的資料, 包括文字、圖形、試算表、聲音等等資料型態。導引使用者在浩瀚 的網路資源世界中找尋所需的資源。使用者經由WAIS只需學習一種查詢語言, 而不論資源或系統應用的硬體與軟體類型, 即可檢索所有的資源或系統。 WAIS 與 Gopher 十分雷同, 它們只是扮演"網路資訊傳遞與整合" 的角色, 只是一種傳遞、整合的工具, 並非資料庫或資源。1995年, 全球大約有 750 個 WAIS server。

1999年10月, Tim Berners-Lee創立第一個全球資訊網的客戶端程式。為了讓其簡單化及普及於各種作業平台, 依照SGML的規格, 創立HTML程式語言。再創造HTTP通訊協定, 發明URI(Universal Resource Identifier)。

搜尋引擎以機器人在網路上搜尋網頁資料, crawlers / spiders。1993年, 麻省理工學院物理系學生Mathew Gray發明第一個網路機器人World Wide Web Wanderer, 原來目的是計算網路的大小及追蹤其成長速度, 沒有實際做索引。

1994年元月, University of Wasington電腦科學的研究生Brian Pinkerton創造另一個機器人WebCrawler, 實際造訪網頁, 就全文做鍵詞資料庫, 同年4月對外公開, 包括6千個伺服器, 每天處理百來件查詢, 堪稱第一個網路搜尋引擎。

University of Colorado大學的Oliver McBryan創立的World Wide Web Worm, 英國University of Stirling的Jonathon Fletcher發明的WWW JumpStation, 都曾風行一時。World Wide Web Worm被Idealab買走, 成為GoTo的前身; WWW JumpStation則在Lycos及Yahoo!興起後, 自然退場。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的Michael mauldin, 於Center for Machine Translation的團隊, 創造了Lycos, 很快地以檢索網頁數量取勝, 1995年元月時, 已檢索150萬網頁; 它還能夠自動做摘要。

1994年, 兩位史丹福大學研究生Jerry Wang及David Filo, 以搜尋引擎為輔, 人工編輯為主, 建立了Jerry's Guide to the Internet, 後來改名為Yet Antother Hierarchical Officious Oracle, 簡稱Yahoo!。

1995年, Infoseek、AltaVista、Excite等產品問世, 各有面向。Colorado State University的Daniel Dreilinger創造的SavvySearch, 是第一個metasearch engine。MetaCrawler很快在University of Wahington跟進。

接著就是搜尋引擎大爆炸的時代, 找尋及檢索網頁文件, 回應使用者的詢問, 把使用者導向最相關的文件。當網頁以HTML方式存放純文字資料時, 這種檢索技術沒什麼不好。

表1 網路搜尋技術的演進

1945  Vannevar Bush Proposes “MEMEX”
1965  Hypertext Coined by Ted Nelson
1972  Dialog—First Commercial Proprietary System
1986  OWL Guide Hypermedia Browser
1990  Archie for FTP Search, Tim Berners-Lee creates the Web
1991  Gopher: WAIS Distributed Search
1993  ALIWEB (Archie Linking), WWWWander, JumpStation, WWWWorm
1994  EINet Galaxy, WebCrawler, Lycos, Yahoo!
1995  Infoseek, SavvySearch, AltaVista, MetCrawler, Excite
1996  HotBot, LookSmart
1997  NorthernLight
1998  Google, InvisibleWeb.com
1999  FAST
2000+ Hundreds of search tools

6. 網際網路大事紀

1961
7月, Leonard Kleinrock, MIT發表論文: "Information Flow in Large Communication Nets" (July)
1969
10月, 首次傳送點對點的訊息, 由Univ of California at Los Angeles(UCLA)的 Charley Kline 傳送至 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SRI), 因為誤送一個 LOGIN 的 G, 以致系統當機。
1969年9月2日是網際網路的生日, 1969年10月20日美國UCLA和史丹福大學連線, 打算從UCLA這邊鍵入 log 三個字母, 然後由史丹福那邊加上 in, 形成 login, 第一個字母順利被對方收到, 鍵入第二個字母後, 系統當機。

1971
網路上有15個節點(23 部主機): UCLA, SRI, UCSB, Univ of Utah, BBN, MIT, RAND, SDC, Harvard, Lincoln Lab, Stanford, UIU(C), CWRU, CMU, NASA/Ames

在 BBN 服務的 Ray Tomlinson, 發明電子郵件軟體, 可在分散式網路上發送郵件, 原來的軟體有兩個部份: 內部機器用的電子郵件軟體 (SENDMSG) 及實驗性的檔案傳送軟體 (CPYNET) (:amk:irh:)
1972
3月, 修改 ARPANET 上的電子郵件, 立刻成為熱門的軟體。從型號 33 的 Teletype 裡, 選定 @ 符號, 做為 "at" 的意思。
7月, Larry Roberts 撰寫第一個電子郵件管理軟體, 其功能有: 列表、選讀、夾檔、轉送、回覆。
1973
ARPANET 首次國際化: 連結英國的倫敦大學 (University College of London) 及挪威的 Royal Radar Establishment。
5月, Bob Metcalfe 的哈佛大學博士論文首次提出 Ethernet 的概念; 在全錄公司的 PARC Alto 電腦裡實際測試, 第一個乙太網路稱為 Alto Aloha 系統 (:amk:)
檔案傳輸協定問世 (File Transfer, RFC 454)
1978
3月, TCP 規格分列為 TCP 和 IP。

1980
10月27日, 意外出現的自我繁殖病毒, 造成 ARPANET 完全停擺。

1981
BITNET (Because It's Time NETwork) 成立

1982 

DCA 和 ARPA 為了 ARPANET, 特別建立 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 (TCP) 和 Internet Protocol (IP) 配套協定, 稱為 TCP/IP(:vgc:)


1984
引進網域名稱系統 Domain Name System (DNS)。
主機數量突破 1,000 台。
採用 UUCP 的 JUNET (Japan Unix Network) 成立。

1986
NSFNET 成立 (骨幹的速率為 56Kbps)

主機數量突破 10,000 台

1988
11月2日, 網路蟲 (Internet worm) 肆虐,  Internet 的六萬台主機中, 至少有六千台受影響。 (:ph1:)
DARPA 成立 CERT (Computer Emergency Response Team), 以因應 Morris 蟲害事件。

FidoNet 和 Internet 連線, 方便交換電子郵件和新聞 (:tp1:)
已與 NSFNET連線的國家: Canada (CA), Denmark (DK), Finland (FI), France (FR), Iceland (IS), Norway (NO), Sweden (SE)
1989
主機數量突破 100,000 台
Clifford Stoll 的 Cuckoo's Egg, 訴說一個德國駭客入侵美國多個電腦的真實故事。
已與 NSFNET連線的國家: Australia (AU), Germany (DE), Israel (IL), Italy (IT), Japan (JP), Mexico (MX), Netherlands (NL), New Zealand (NZ), Puerto Rico (PR), United Kingdom (UK)

1990
ARPANET 停用
Mitch Kapor 成立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
在 McGill 大學服務的 Peter Deutsch、Alan Emtage 及 Bill Heelan 共同研發 Archie 軟體
World comes on-line (world.std.com) 是第一家商業性的網路撥接公司
已與 NSFNET連線的國家: Argentina (AR), Austria (AT), Belgium (BE), Brazil (BR), Chile (CL), Greece (GR), India (IN), Ireland (IE), Korea (KR), Spain (ES), Switzerland (CH)
1991
NSF 取消網路上的商業限制後, General Atomics (CERFnet)、Performance Systems International, Inc. (PSInet)及 UUNET Technologies, Inc. (AlterNet), 共同成立 Commercial Internet eXchange (CIX) Association, Inc.(:glg:)
Brewster Kahle 研發完成 Wide Area Information Servers (WAIS), 由 Thinking Machines Corporation 發行。
Univ of Minnessota 的Paul Lindner 和 Mark P. McCahill, 研發成功 Gopher
CERN 的 Tim Berners-Lee 研發成功 World-Wide Web (WWW) (:pb1:)
Philip Zimmerman 研發成功 PGP (Pretty Good Privacy)(:ad1:)
英國的 JANET IP Service (JIPS) 從原來的 Coloured Book 軟體轉換為 TCP/IP; IP 並且切入 X.25 (:gst:)
已與 NSFNET連線的國家: Croatia (HR), Czech Republic (CZ), Hong Kong (HK), Hungary (HU), Poland (PL), Portugal (PT), Singapore (SG), South Africa (ZA), Taiwan (TW), Tunisia (TN)
1992
元月, Internet Society (ISOC) 成立
IAB 重組, 命名為 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 成為 Internet Society 的一部份。
主機數量突破 1,000,000 台
Jean Armour Polly 創造 "Surfing the Internet" 術語 (:jap:)
已與 NSFNET連線的國家: Antarctica (AQ), Cameroon (CM), Cyprus (CY), Ecuador (EC), Estonia (EE), Kuwait (KW), Latvia (LV), Luxembourg (LU), Malaysia (MY), Slovakia (SK), Slovenia (SI), Thailand (TH), Venezuela (VE)
1993
NSF 成立 InterNIC, 提供特定的 Internet 服務: (:sc1:)
美國國家資訊基礎建設法 US 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Act
Mosaic 像旋風一樣橫掃 Internet, WWW 以 341,634% 的年成長率快速前進, Gopher 的成長率是 997%.
已與 NSFNET連線的國家: Bulgaria (BG), Costa Rica (CR), Egypt (EG), Fiji (FJ), Ghana (GH), Guam (GU), Indonesia (ID), Kazakhstan (KZ), Kenya (KE), Liechtenstein (LI), Peru (PE), Romania (RO), Russian Federation (RU), Turkey (TR), Ukraine (UA), UAE (AE), US Virgin Islands (VI)
1994
美國麻塞諸塞州的 Lexington 及 Cambridge成為首批直接上線的社區。
蘇聯聖彼得堡的 Vladimir Levin 是第一個 Internet 銀行搶匪, 從6月到8月之間, 從 Citibank 偷走幾百萬美元。
美國亞利桑納州的法律事務所 Canter & Siegel, 發布大量的電子郵件廣告, 推銷其綠卡業務, 網友發火回應。
已與 NSFNET連線的國家: Algeria (DZ), Armenia (AM), Bermuda (BM), Burkina Faso (BF), China (CN), Colombia (CO), Jamaica (JM), Lebanon (LB), Lithuania (LT), Macau (MO), Morocco (MA), New Caledonia, Nicaragua (NI), Niger (NE), Panama (PA), Philippines (PH), Senegal (SN), Sri Lanka (LK), Swaziland (SZ), Uruguay (UY), Uzbekistan (UZ)
1995
香港警方封閉所有的網路供應商線路, 祗留下一條通道, 搜查駭客, 一萬多人受到影響, 無法上網 (:api:)
網域名稱不 再免費, 9月14日開始, 每年收 50 美元, 但是 NSF 繼續付 .edu 的費用, 並暫時代付 .gov 的費用
第一個網路追捕行動由美國的秘勤局 Secret Service 和 藥物局 Drug Enforcement Agency (DEA) 聯手完成, 抓到三個非法製造販售拷貝行動電話 (王八機) 設備的人
Operation Home Front 上線, 從此以後, 軍人可以經由 Internet 從戰場和家人連繫
根據美國的武器輸出相關法律, Richard White 成為第一位個人武器輸出者, 因為 RSA 的檔案安全編碼方式, 讓他的武器輸出更安全(:wired496:)
已註冊領域名稱的國家: Ethiopia (ET), Cote d'Ivoire (CI), Cook Islands (CK) Cayman Islands (KY), Anguilla (AI), Gibraltar (GI), Vatican (VA), Kiribati (KI), Kyrgyzstan (KG), Madagascar (MG), Mauritius (MU), Micronesia (FM), Monaco (MC), Mongolia (MN), Nepal (NP), Nigeria (NG), Western Samoa (WS), San Marino (SM), Tanzania (TZ), Tonga (TO), Uganda (UG), Vanuatu (VU)
1996
美國的電信公司害怕網路電話, 要求國會禁止該技術
美國通過清流法案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CDA), 禁止在網路上傳送色情資訊, 幾個月後, 三位法官引用該法, 對民眾判刑。1997年時, 最高法院一致同意該法案違憲, 應予廢除。
若干美國的 ISP 當機, AOL (19 hours), Netcom (13 hours), AT&T WorldNet (28 hours - email only), 令人疑惑它們是否有能力支援使用者。
tv.com 以 15,000 美元賣給 CNET 公司。
Internet Ad Hoc Committee 計畫增加7個最高層領域名稱 (generic Top Level Domains, gTLD): .firm、.store、.web、.arts、.rec、.info、.nom等, 並且打算把全球的註冊業務交給具競爭力的機構辦理。

各國對 Internet 的限制:

1997
已有 71,618 個郵遞名單向 Liszt 登錄。
從 1998年3月開始, American Registry for Internet Numbers (ARIN) 將取代原來的 Network Solutions (InterNIC), 辦理 IP 位址的管理和註冊業務。
為了抗議網域名稱系統 (DNS) 被獨佔, AlterNIC 的老闆 Eugene Kashpureff, 侵入網域名稱系統, 所有想進入  www.internic.net 都被引導入他的網站 www.alternic.net。
business.com 網域名稱以 150,000 美元成交。
7月17日清晨, 由於 Network Solutions 的人為失誤, 造成 .com 和 .net 的 DNS 對照表失靈, 數以百萬計的系統隔絕在 Internet 之外。
1998
本文的英文原文 (Hobbes' Internet Timeline), 被認可為 RFC 2235 及 FYI 32
元月30日, 美國商業部 (Depart of Commerce (DoC)) 發表綠皮書, 6月5日發表白皮書
廠商蜂湧至土庫曼共和國, 註冊為 .tm, 英文註冊商標的縮寫。
5月4日, 在 Network Solutions 註冊的網域名稱達到 2,000,000 個。
11月25日, 美國商業部與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umbers (ICANN) 簽署協 議, 將政府機構的DNS轉換為商業界之用。
12月, 林海將 30,000 份電子郵件名單交給美國的 Internet 雜誌, 遭中國審判, 罪名是 "意圖顛覆政府"。
公開軟體原始碼, 蔚為風潮。
1999
塞比亞/科索夫(Serbia/Kosovo)戰爭進行的同時, 網路大戰也開打。
business.com 以七千五百萬美元轉手, 1997年曾以15萬美元轉手

2000
11月9日, 在沒有得到IETF的授權下, VersiSign進行中日韓文網址的測試, 祗限在 .com .net .org 之下的第二層網址; 中國大陸抵制該行為, 認為中文網址屬於其主權的一部份。
11月16日, ICANN公告新的上層網址: .aero, .biz, .coop, .info, .museum, .name, .pro
2001
3月4日, 澳州通過Digital Agenda Act, 轉寄電子郵件視為侵犯個人著作權, 是非法的行為。
2002
10月21日至23日, 阻絕服務(distributed denial of service, DDoS)攻擊DNS根伺服器, 13個根伺服器裡祗有5個未受影響。
2003
元月7日, 瑞士Anières舉辦首次的官方線上投票。
七月, 法國文化部禁止政府部會使用 e-mail 一詞, 改用法文 courriel。
9月8日, 美國唱片公會(The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RIAA)控告261個人, 使用點對點網路傳送有著作權的音樂檔案。

參考資源

  1. 網 際網路 (Internet)簡介 / 教育部, 2002/2/7
  2. Hobbes' Internet Timeline, Jan. 2004; RFC 2235 - Hobbes' Internet Timeline, Nov. 1997; Internet 發展史, 2000/2/28, 中文版, http://www.lins.fju.edu.tw/mao/internet/HIT.htm
  3. World of Ends - What the Internet Is and How to Stop Mistaking It for Something Else / by Doc Searls and David Weinberger 2003/4/28, 點點繁星一線牽 ﹣認清互聯網的本質 / 姚稼恆譯, 2003/7/15
  1. Internet Society (ISOC) All About The Internet: History of the Internet, http://www.isoc.org/internet/history/。 數十個被網際網路學會認可的網路歷史資訊

自我檢測

  1. 分封的理論何時形成?
  2. 上層網域名稱有多少個?
  3. 網域名稱有價值嗎?
  4. WWW的全名為何? 由誰在何時發明?
  5. 描述實際見到的網際網路。
  6. 訪問一位網際網路使用者, 過去一週裡, 他做了什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