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腦倫理十誡
- 管理自己的電子郵件
- 使用匿名FTP
- 電子通訊
- 台灣學術路使用規範
- 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英文名稱 Netiquette,在禮節 etiquette 之前,加個字母 n,就成了網路禮節。
隨著電腦網路的日益普及,打破了人與人之間距離的障礙,但由於缺乏溝通的技巧,往往造成彼此之間不必要的誤會。
美國電腦專業職能協會(ICCP)認為專業人員的專業行為必須符合下列準則:
觀念不正確,很可能引起意外的紛爭。
可以刪除; 電子郵件刪除就沒事了, 其實, 很多工具可以回復被刪除的電子郵件。
可以隱身; 網際網路上, 每天有數百萬封電子郵件傳來傳去, 沒有人會注意我的電子郵件, 其實, 聯邦調查局的Carnivore及若干搜尋軟體, 可以輕鬆的偵測特定電子郵件。
指定收件人; 祗有收件人才看得到該封電子郵件, 其實, 經由轉寄功能, 不該看到的人都看到了。
影響力不大; 隨便聊聊, 有那麼嚴重嗎? 其實, 真的很嚴重, 美國的判例指出, 千萬不要在電子郵件裡揄謔別人。
公私混用; 上班時間內, 寄封私人電子郵件沒什麼關係, 其實, 老闆可以隨時以此要脅員工。
私信有隱私; 私人信件不受干擾, 其實, 很容易被別人偵知。
不會被冒用; 包括電子信箱在內的個人身份, 很容易被別人冒用, 屆時有理說不清。
私用與公務分開;以不同的帳號處理。
信件及附件容量應合理;簡潔有力最受歡迎,一信一事。
不要貼用急件標籤,除非真的是急件。
避免傳送連鎖信及笑話。
建立信件匣;「急件」處理立即該辦的事,「過時」放置三十天前的來信,「複本」是以複本形式收受的信件,以不處 理為原則。
設定信件過濾器;將垃圾郵件直接轉入「trash」信件匣。
慎選mailing list
IMHO | In My Humble/Honest Opinion |
FYI | For Your Information |
BTW | By The Way |
Flame | antagonistic criticism |
:-) | happy face for humor |
:-( | unhapp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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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0電創184016號文 |
中華民國90年12月26日核定 |
這件事有點像是「國民生活公約」或「交通規則」,每個人都知道應該如此,實際上是大錯不犯小過不斷,可以就好。
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http://www.edu.tw/tanet/tan-intro/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