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古騰堡計畫 - 公版電子圖書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pgsubmitting.htm
2004/05/7
  1. 報告
  2. 著作財產權失效

報告

分兩階段繳交報告, 審定報告及呈繳報告, 均需有下列必要資訊:

審定報告

呈繳報告

著作財產權失效

我國的規定是生命加五十, 該作品必須是1918年以前出版。

著作權法第三十條(著作財產權之存續期間)
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著作於著作人死亡後四十年至五十年間首次公開發表者,著作財產權之期間,自公開發表時起存續十年。
1954年時, 零歲的平均餘命男性為59.56, 女性為62.75, 以平均值61計算。臺閩地區民國41∼91年平均餘命表(男性)

假設作者在25歲發表該作品, 則發表年為 1954年 - (61歲-25歲) = 1918年

沒有確切的出版年, 則以作者的生卒年或作品第一次出版的年代為準。

說明

  1. 從第一次上傳檔案至正式公告成為古騰堡計畫的電子書, 需時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