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網際網路宣言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Mao, Ching-Chen
http://www.lins.fju.edu.tw/mao/oai/internetmanif.htm


不受阻礙地獲得信息對實現自由、平等、全球互相理解及和平至關重要。因此,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堅信:

獲取信息、上網及使用圖書館和信息服務的自由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是充滿活力的機構, 將人們與所需求的全球信息資源、思想和創造性成果聯係起來,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讓人們得到來自所有媒體的、豐富的人類表達和多樣性文化。

全球因特網使全世界的所有個人和社區, 不論是最小和最偏遠的村莊, 還是最大的城市, 都擁有了平等機會去獲得信息, 以實現個人發展、接受教育、接觸外界刺激、豐富文化生活、參與經濟活動, 以及在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參與民主進程。所有人都可以展示出自己的興趣、知識和文化, 供世人前來了解。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提供了上因特網的主要途徑。對一些人來說,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給予他們方便、指導和幫助, 而對另一些人來說, 這裡是他們上網的唯一地方。它們提供了一種機制, 以克服因資源、技術和培訓的差異而帶來的障礙。

通過因特網自由獲得信息的原則

實現上網以及利用網上所有資源應與聯合國國際人權宣言, 尤其是第十九條一致: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 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播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因特網提供了全球範圍內相互連接的媒介, 所有人都有權享用。所以, 使用因特網不應該受到來自意識形態、政治或宗教的新聞檢查的影響, 也不應受到經濟困難因素的影響。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同時也有責任服務於社區所有成員, 不應受到年齡、種族、國籍、宗教、文化、政治派別、身體的或其他殘障、性別或性別取向、或其他任何狀況的影響。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應支持使用者按照自己的選擇尋找信息。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庄尊重使用者的隱私, 並讓可他們使用的資源應該保密。

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有責任幫助並促進公眾獲得高質量信息和傳播服務。使用者應該得到必要的技術輔助, 有適合的環境, 可以自由地、信任地使用他們所選擇的信息資源和服務。

在因特網上, 除了可以獲得大量有價值的資源外, 還有一些不正確的、有錯誤導向的、以及可能造成冒犯的內容。圖書管理員應該為圖書館使用者提供信息和資源, 使他們學會有效地、高效率地使用因特網各電子信息。他們應爭取預先採取行動, 幫助所有使用者, 包括兒童和青年, 以負責任的態度, 去獲得高質量的網路信息。

同所有其他核心服務項目一樣, 在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上網, 應該享受免費。

實施宣言

國際圖聯鼓勵國際社會支持在世界範圍內, 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 開發因特網的使用, 以使因特網信息造福所有使用因特網的人。

國際圖聯鼓勵各國政府發展國家信息基礎設施, 以實現全民有機會使用因特網。

國際圖聯鼓勵所有政府支持通過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實現不受阻礙的因特網信息流通, 並反對任何企圖對使用因特網進行新聞檢查和禁止的行為。

國際圖聯敦促國家和地區一級的圖書館團體和決策者制定戰略、政策和規劃, 來實施本宣言中所表達的原則。

本宣言由國際圖聯/自由獲得信息及言論自由計劃編寫

2002年3月27日, 由國際圖聯董事會於荷蘭海牙通過; 2002年5月1日, 由國際圖聯宣佈; 2002年8月23日, 在格拉斯哥由國際圖聯理事會全體通過。

國際圖聯是代表圖書館和信息服務機構, 以及用戶利益的主要國際機構。它是圖書館和信息行業在全球的聲音。本宣言符合國際圖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和學校圖書館宣言的原則, 原則中包括用戶上網應該享受免費。


The IFLA Internet Manifesto, This Manifesto was prepared by IFLA/FAIFE. Approved by the Governing Board of IFLA 27 March 2002, The Hague, Netherlands.
Proclaimed by IFLA 1 May 2002. Adopted unanimously without dissent or abstentions on Council meeting of the 68th IFLA General Conference and Council, August 23rd 2002, Glasgow, Scotland, http://www.ifla.org/III/misc/internetmanif.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