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開放檔案格式現況


1998年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發佈之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是管理政府出版品的主要依據,依該辦法第四條訂定之政府出版品基本形制注意事 項,在第 六項規定:電腦檔案格式請依照「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2001年12月,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訂頒之機關檔案管理資訊化作業要點,在附表五 - 電子檔案格式表,訂出文字檔、圖片檔、聲音檔、視訊檔、工程圖檔、文字影像檔等六類檔案格式。

類型

格式

說明

文字檔

XML

一、開放性標準。

二、電子公文傳遞交換格式。

PDF

一、業界認定可攜性文件格式,軟體功能齊全。

二、文書及檔案案管理作業規範所定文字檔格式。

圖片檔

JPEG

如檔案係以影像掃描製作,一律採全彩,壓縮品質為75%以上 ,解析度300 DPI以上。二、開放性標準。

聲音檔

MP3

開放性標準。

WAV

一、開放性標準。

二、文書及檔案案管理作業規範所定聲音檔格式。

視訊檔

MPEG-2

一、開放性標準。

二、文書及檔案案管理作業規範所定動態影像格

AVI

專屬軟體。

工程圖檔

IGES

美國國家標準(ANSI Y14.26M)。

DXF

開放性標準。

STEP

國際標準(ISO/IEC10303)。

文字影像檔

JPEG

一、彩色影像:採全彩,壓縮品質為75%以上,解析度200 DPI以上。

二、開放性標準。

TIFF

灰階影像:採解析度200 DPI以上。

TIFF

一、黑白影像:採CCITT G4標準,解析度300 DPI以上。

二、業界認定開放性標準。

原註:本表所定規格,指保存為主之電子檔案,如係為開放應用,得考量儲存空間、傳輸效率等因素,予以壓縮 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但以目視清晰為原則。

文字檔的XML、圖片檔的JPEG、聲音檔的MP3及MAV、視訊檔的MPEG-2、工程圖檔的IGES, DXF, STEP、文字影像檔的JPEG及TIFF等格式,被認定屬於開放性標準的範圍,即屬於廣義的開放檔案格式。

歸納出六種附件檔案類型:

公文文書電子檔包括公文本文檔及附件檔,公文本文檔的格式及組成欄位參見文書處理手冊,公文附件類型分為:文字檔、靜態圖形檔、工程圖檔、動畫檔、 聲音檔、動態影像檔、紙本文件及無法電子化之實物等。已電子化之附件按參之二、附件採用格式傳送。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12項準則,評估公文電子交換之共同傳輸檔案格式:

  1. 規範共識程度
  2. 產品可獲得性
  3. 規範穩定性
  4. 規格完整性
  5. 技術成熟性
  6. 業界使用狀況
  7. 使用自由度
  8. 作業之效率性
  9. 資料之再用性
  10. 格式之可擴充性
  11. 系統之整合性
  12. 文件之呈現方式
最後決定採用可擴充之標示語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XML),並據以制定公文電子交換和處理之技術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