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慶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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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
2002/07/10 |
「圖書館」一詞原係日本漢字, 應是譯自英文的 library 一字, 最早出現於中文書刊的時間, 應是光緒22年(1896)8月21日出刊的時務報第16期, "古巴島述略" 的譯文中。
原則上, 公共圖書館的服務應該是免費的, 是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的職責之一, 該等政府必須為公共圖書館單獨立法, 採用獨立的預算科目, 使它成為文化、資訊供給、識字及教育長期策略中的重要一環。
公共圖書館也應該是地方的資訊中心, 備有各種知識及資訊供讀者取用, 從本土化再進一步的縮小服務範圍, 以社區化為終極目標。
公共圖書館提供的服務, 不能有任何偏頗, 不得因年齡、種族、性別、信仰、國籍、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對於少數民族、身心障礙人士、住院病患、在監人士等弱勢團體, 不能到館利用常態性的服務及資料時, 公共圖書館應針對他們的需求, 提供特別服務。(註1)
各種年齡層的人都應該可以找到所需的相關資料, 館藏和服務在涵蓋各種媒體及現代科技之時, 應兼顧傳統的資料; 尤其要重視品質, 不能忽視地方的需求與特性。資料的內容必須反應當前的潮流及社會變遷, 包括人類努力的記錄及想像未來的雄心。
以現在的標準來看, 祗要館藏公開, 供不特定人士自由出入, 就是公共圖書館; 它是全民的公共財, 應該由地方政府建立及營運, 私人主持的公共圖書館必須獨立於政府提供的公共圖書館之外。
館藏及服務不能以屈從任何意識型態、政治或宗教的檢查, 當然也要抗拒商業行為的壓力。
公共圖書館的原始構想是一種慈善事業, 生活富裕的人為了個人的理念, 憐憫不識字的同胞, 將自己的館藏公開。(註2)
可考的第一個公共圖書館成立於1601年, 位在英國倫敦近郊的Conventry郡。
1699年時, 英人哥爾伍建議在各教區普設公共圖書館, 其優點有六:(註3)
1817年時, 英格蘭北方的幾個地方政府曾提出構想: 三公里之內就有公共圖書館可用, 每個村落至少有五十本書。直到1848年, 由稅金支應, 人民自由出入的公共圖書館, 才正式成立於英國。(註4)
整體來說, 英國的公共圖書館並不是地方政府自主性的意願, 而是中下階層的民眾, 體認閱讀教育是改善生活的唯一途徑, 強烈要求行政部門, 才有公共圖書館。
民主思想也是發展公共圖書館的重要觸媒, 英國的上層社會也認同公共圖書館的價值, 它的公職人員支持公共圖書館, 認為對民主制度有正面的意義。
英國現有4,759個圖書館, 外加19,136個在醫院、矯正機構、安養院等地的服務站。在將近六千萬人裡, 58%擁有圖書館閱覽證, 1995/96年間, 共有近四億人次進入圖書館。其中有一千萬人是圖書館的常客, 至少每兩週進圖書館一回。(註5)
英國人的休閒活動裡,拜訪圖書館排名第五,前四名分別是(a)進酒吧, (b)吃大餐, (c)開車兜風, (d)進速食店。(註6)
美國的公共圖書館一直要到1833年才形成, 新罕布什爾州匹得堡成立第一個鄉鎮圖書館, 稅金支應服務 , 完全免費。然而, 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 仍有75,000,000美國人處於不良的或完全沒有公共圖書館服務。(註7)
然而, 各種證據顯示, 美國在十九世紀中葉形成的公共圖書館運動, 並非源於民眾普遍的需求, 而是經由少數人的熱心, 。
美國的公共圖書館以教導美國的生活方式為首要目標, 中國的公共圖書館以移風易俗為職志, 換句話說, 政府企圖藉著 公共圖書館控制人民, 運用公共圖書館改變人及其行為, 就像教育一般
對於公共圖書館的目標, 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
有的人把公共圖書館視為提高道德、社會和智能標準的地方, 強制公共圖書館的部份資源, 祗供特定人士使用, 或者排拒特定人士使用, 或者登錄使用者的資料, 做為日後的查核與追蹤之用。
中國的圖書館事業具備四個特色:(註8)
其實也不儘然, 自古以來, 中國就不是學術開放的地區, 漢代曾罷黜百家, 獨尊儒術; 宋元時代的天文與陰陽五行圖書為禁書; 清代藉編四庫全書, 而大興文字獄。所以, 從大歷史的角度來看, 今天的公共圖書館已算是歷史上學術最開放環境下的產物。
光緒31年(1905)湖南巡撫龐鴻書奏建的湖南省立圖書館是第一所公共圖書館, 是為官辦新式圖書館之首聲。
印刷術發明後, 書籍日趨普及, 圖書館走向半開放的狀態, 高階官員可以在官府的圖書館裡進出。宋代的崇文院可視為當時的國家圖書館, 根據現存的少許記錄, 當時的官員向它借書的多還書的少, 已然具有現代圖書館的架式。
宋代的各級學校幾乎都設有圖書館, 對學生完全開放。北宋的白鹿書院可以把書借出圖書館, 在院內閱讀; 其他的書院, 甚至允許把書帶回家閱讀。
宋代的官設書院有87所, 官私合辦的有14所, 私人辦的有64所, 知識份子可以透過各種關係, 使用它們的圖書, 因此有的學者認為, 宋代的書院已具備公共圖書館的本質。元明清完全承襲這個制度, 不但有圖書館的管理制度, 而且是走入社會, 產生影響的圖書館。
清乾隆49年, 高宗下令將江南三閣: 文匯閣、文宗閣及文瀾閣的藏書, 公開給任何需要的人入內閱覽, 應該算是公共圖書館的開端。
嘉慶七年, 廣東惠州的官立豐湖書院, 有這樣的借書規則:(註9)
- 借書之期, 以每月初二日、十二日、二十二日三日為限, 借書者是日清晨親到書藏攜取。
- 借書之期, 限以十日, 如過期不繳, 記其姓名, 後不復借。
- 借書不得全帙攜取。凡書五本以上者, 以四本為限, 不得多借。
- 凡借書不得過三種, 污損卷面, 罰令重訂; 破爛遺失, 罰令賠償, 後不復借。
- 院長借書繳書, 均以期限。
- 地方官長不得借書。
- 各衙署幕友官親不得借書。
- 各學教授等官不得借書。
- 監院不得借書。
- 管理書藏之紳士及董事, 許其借書, 此外不借。
- 掌書生徒, 住院生徒, 無論有無正附課者, 皆許其借書。
- 院外生徒, 有正附課者, 皆許其借書, 無課者不借。( ... 無課者欲借某種, 可由見掌書生徒轉借 ...)
- 凡院內外生徒親來借書, 董事及掌書生徒皆是同鄉同學, 務當待之以禮, 勿有難色, 勿有謾詞。
- 書藏設簿寫記, 按期查檢清楚, 每月一換。
- 書藏門鑰, 除日清晨開門打掃、借書日期開門外, 看守之人不得擅開。
從這裡可以略為窺見當時的圖書館管理方式。
1927年12月20日, 由中華民國大學院公佈的「圖書館條例」, 指出各省區應設圖書館, 各市縣得視地方情形設置之, 完全沒有提到鄉鎮。(註10)
明治34年(1901), 臺灣協會於台北書院街淡水館內設立「臺灣文庫」, 為私立公共圖書館之始, 1907年休館。(註11)
明治42年(1909)10月1日, 石板莊作在基隆創立石板文庫, 1912年設立「巡迴書庫」。為了服務漢人, 在1915年10月成立「玉田分館」, 1916年3月成立「新店分館」。1925年5月7日與基隆的公益文庫合, 改名私立基隆文庫, 1932年4月25日捐贈給基隆市政府, 改名為市立基隆圖書館。太平洋戰爭期間, 遭戰火波及, 戰後僅收回出借在外的圖書數十冊而已。
大正三年(1914)總督府圖書館成立, 是當時惟一的官立圖書館。根據大正12年(1923)4月6日頒布的「公立私立圖書館規則」, 各州、廳、市、街、庄, 或聯合兩個以上之街、庄, 乃至於私人, 為儲集圖書提供民眾閱覽, 得設置圖書館。明白的公共圖書館推向鄉鎮層次。
近代的公共圖書館發展, 還是要從十二項建設說起。民國66年9月, 行政院長蔣經國在立法院的施政報告中說明: 「為了
, ... 決定要再進行十二項建設」。
其中, 第十二項建設為: 「建立每一縣市文化中心, 包括圖書館、博物院、音樂廳」
民國77年2月, 蔣經國總統宣佈: 「在五年之內, 分區完成每一縣市的文化中心, 隨後再推動長期性的合性性的文化建設計畫。」同年10月, 行政院通過「建立縣市文化中心計畫大綱」, 預訂自1979年至1983年別完成各縣市文化中心。
1981年成立了澎湖縣立文化中心, 先有縣級的文化中心, 再有鄉鎮的圖書館, 最後才顧及社區的活動中心。
1968年2月啟用的臺中縣霧峰鄉圖書館, 是第一個鄉鎮層次的公共圖書館。
根據歐洲議會在1998年10月12日通過的綠皮書, 述及民眾接觸知識的五個途徑:(註12)
清楚的點出公共圖書館在現代社會的角色。
英國的高等教育委員會(National committee of Inquiry into Higher Education)也指出, 在終身學習環境下, 成功的學生應具備四個關鍵技能:(註13)
教育部公佈的「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裡, 期望鄉鎮市區級圖書館成為社區終身學習資源中心, 並輔導每一村里至少成立一個讀書會, 由圖書館提供人力技術與圖書場地資源。(註14)
從1949年以來,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公佈的三個「公共圖書館宣言」, 重覆的強調:
1994年公佈的公共圖書館宣言(Unesco Public Library Manifesto 1994), 指出公共圖書館的任務與資訊、識字、教育及文化有關, 應該做為公共圖書館服務的核心:
教育部於民國80年7月2日以台(80)社33896號令, 發布「公共圖書館營運管理要點」, 指出公共圖書館的服務項目有九大項:
相對來說, 它的內容較為仔細確切, 與實務較為貼近, 雖然是十年前的規定, 仍有若干尚符現況之處。
每個公共圖書館都應針對轄區居民、通勤人士、及受教人員, 提供完整的服務。 公共圖書館不祗是書的集合, 而是一群經過挑選的書, 集合在一起, 並且希望這些書能夠發揮預期的作用。
以現代的社會而言, 錄音帶、錄影帶也是公共圖書館的必備館藏; 1995年可說是網際網路的喧鬧期, 公共圖書館也應適時的提供連線設備, 將具有公共事務性質的網路資源, 具體的呈現在圖書館內。
公共圖書館的服務項目不外乎四類:
閱覽仍是圖書館服務的主軸, 圖書館應提供相當的館藏, 以便讀者閱覽所需。所以, 長久以來, 圖書館這棟建築物, 以置放知識記錄為主, 圖書與視聽資料為它的重點。
足夠的閱覽空間, 以便讀者能夠在安全舒適的前提下, 於方便的時間內, 到館閱覽私人的或圖書館的資料。普通閱覽室、參考室、期刊室等擺放閱覽桌椅的位置, 都是依此需要而成立的, 並界定相當的閱覽規則。
再加上若干支援性的設備, 複印機、飲水機、電腦、網路等, 讓讀者可以安心的在此閱讀。
至於那些無法到館閱覽的讀者, 應把圖書館的資料帶到讀者方便的地方。讀者可以親自到館, 依照借還書辦法, 向圖書館借書回去做長時間的閱讀, 也可以由圖書館主動將書箱或流動書車等服務, 依讀者最方便的時間, 帶到最方便的地點。
閱讀服務是被動的等待讀者, 圖書館以館藏為基礎, 還可以主動的做延伸服務, 參考諮詢一向是圖書館員最看重的服務項目之一。閱讀指導、編製書目、讀書會等, 以推廣館藏為主的服務, 都算是延伸服務的範圍。
具有時間性或者接受外界委託辦理的服務, 稱為專案服務。研習班、專題演講等, 把圖書館的場地做更有效的運用。
圖書的生產方式, 影響圖書館的服務理念。
手抄圖書的時代裡, 每本圖書都是唯一的, 圖書館不得不扮演守藏者的角色, 每一本圖書都是人類智慧的唯一結晶, 稍有閃失, 即可能造成人類文化無可彌補的損失。文字本身就具有相當程度的神秘性, 識字者是社會的特殊階層。
印刷術發明後, 圖書進入量產的時代, 圖書的數量增多成本下降, 圖書館有了借還書的辦法。人為或天然災害可能對特定的圖書館造成永久性的刻痕, 但是文化的延續已不成問題, 圖書館員的壓力沒有那麼嚴重。
20世紀, 石印術普及後, 圖書的生產量以數百本為單位, 圖書成為多數人的生活必需品, 受歡迎的圖書可以一再重覆出版, 文化的傳承可以確立, 圖書館不再是主要的文化收藏地, 圖書館員可以舒服的工作, 輕鬆的和讀者交往。
油印機和複印機把圖書館員帶回印刷術的萌芽期, 少量多樣的出版品, 讓圖書館員不知所措, 這些出版品甚至不具備傳統的出版形式。
經濟與科技在20世紀後半期, 有了跳躍性的進展, 圖書的價值瞬間下滑至人人可以接受的地步, 圖書的數量多到無法掌握的程度, 圖書館不可能也不必要成為文化的收藏地, 圖書既不是財產也不是圖書館的服務本體。
1995年以後的網際網路, 更打破館藏的桎梏, 沒有館藏的圖書館就在每個人的連線電腦裡。大約同時, 台灣的檢字房正式消失, 從寫稿、編輯、校對到上機印刷, 圖書資料直接以電子形式呈現。圖書再版時, 祗需考慮市場的接受度, 不必重新排版或校對。傳統目錄學裡的版本概念, 消失殆盡, 編目規則完全脫節, 沒有相關的工具協助, 圖書館員祗能自求多福。
圖書館員的專業立場是: 無政治、無宗教、無道德。才能夠避免捲入社區的糾紛, 專注於本業的發展。
臺灣的公共圖書館, 在面對網際網路的衝擊下, 傳統的館內閱覽、館外閱覽等服務項目, 顯得有些遲緩。參酌聯合國公佈的「公共圖書館宣言」、英國的「新圖書館: 全民網路」思潮, 以及著者在921集集大地震後, 在災區實地服務的感受, 對於公共圖書館的空間運用與服務方式, 提出三個看法:
自修室, 應因一般大眾對教育功能的期望, 設置具有半密閉性質的閱讀空間, 滿足有目的閱讀的需求。圖書館可以從閱讀指導的立場切入, 適度的提供建議。
網際網路, 它是一個潮流, 就像閱讀一樣, 需要適度的輔導, 才能夠縮短摸索期, 雖然號稱已有400多萬人上網, 實際上仍處於蠻荒期, 圖書館可以在這個階段提供上網設備與指導, 加速形成全民資訊社會。
會議室, 讀書會之類的終身學習團體, 需要適度的集會討論空間, 不必太大, 容納20人左右, 可以直接交換意見的空間就夠了。圖書館是最具公信力的機構, 社團在此集會可以更專注於會議的主題。
至於傳統的借還書與參考服務, 可以參酌現今的國民生活水平與通信的便利性, 做更有科技性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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