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應該遵守, 不過法律也是人訂的, 為人服務, 隨時可以修改, 甚至可以透過審判程序, 宣告特定條文無效。一位法律學教授告訴我上述的觀念。
當物品要價不菲時, 可以咬緊牙關任人剝削, 也可竊佔據為已有; 找尋品質相同或接近的替代品, 是更有智慧的做法, 若能免費那就一百分。
音樂是供欣賞的, 不該以賺錢為目的。合法下載的好聽音樂數以萬計時,
你還在著作權法的桎梏下, 做提心吊膽的事嗎?
檔案交換軟體被代表資方的美國唱片工業協會塑造成萬惡之源時, 還是有很多音樂主動釋放出著作權, 透過網路自由合法的下載。
朱約信(朱頭皮)及阿弟仔、王宏恩等搖滾青年基督徒音樂家, 共組本土福音搖滾樂團「搖滾主耶穌」。將其同名專輯採用創意共用授權, 祗要標示姓名, 並以相同方式分享,
即可對專輯中的歌曲進行非商業性的重製,並在網路上傳歌曲給朋友、改作,將專輯中重新混音或公開演唱等利用行為。
國外某些音樂家、唱片公司及電台, 基於各自的因緣, 提供串流或音樂檔, 供自由下載。美國國會圖書館基於典藏的職責,
收錄並提供下載很多傳統音樂。網路典藏組織收錄數萬首音樂, 均可合法自由下載。
換個角度來看, 已經存在多年的自由軟體, 反而可能因為商業競爭的關係, 讓使用者違法受罰, OpenOffice.org是最明顯的可能。
自由軟體的優點我知道, 它的技術支援來自多個網站及新聞群組, 沒有任何廠商具備該等能力。由廠商代為尋找及解讀技術上解決方式,
是合理的方案之一。廠商取得昇級版本, 並代為安裝是最佳的技術支援。
專制軟體宣稱的功能與客戶想像的功能, 總有相當的出入,
這是客戶必須承擔的風險。廠商的技術支援祗是傾聽客戶的抱怨, 廠商的售後服務其實是推銷昇級版本。
當微軟已經不再授權使用Office 2000及Office 97時, 客戶必須在昇級至Office 2003,
或者轉換至其他類型的產品之間做個抉擇。自由軟體的OpenOffice.org 1.1.1或其衍生產品, 是考慮的重要方向之一。
不過, 昇陽已經與微軟達成協議, 不對StarOffice提出侵犯專利權的主張, OpenOffice.org可沒那麼好命, 聽說,
微軟隨時可能採取行動, 對使用者提出侵權的告訴。
今年四月初, 這兩家公司以16億美元達成和解, 在未來的十年內, 不再互控侵權, 也不互控其客戶侵權。不過,
根據9月份呈繳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資料, 和解的效力不及於OpenOffice.org及其用戶, 而且昇陽還有義務提供法律協助,
讓微軟起訴包括昇陽公司在內OpenOffice.org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