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書新手法 /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2007年2月13日

禁書不是新鮮事,隨時隨地都有禁書,意識形態、宗教、道德曾是禁書的三大主因,在網路化的數位時代裡,被著智慧財產權外衣的禁書,更為可怕。

禁書的意思是,我比你成熟,我比你有學問,我不會受這些禁書的蠱惑,去做壞事。你是如此地幼稚且無知,一 但接觸這些禁書,就會做出危害社會的舉動, 所以這些書該被查禁。

文人很少為了自身的利益與人爭議。文章流傳千古,怎麼禁也禁不了,金瓶梅是最好的例子;強力推銷,過了幾年,就被回收殆盡, 也不在少數,1970年代出版的12冊«蔣總統秘錄», 每刷都是數萬本, 還把公務員的閱讀心得列入考績,如今, 誰還記得?

中共的出版違規

一月11日左右,中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在內部的工作會議上,以「內容越線」為由,宣佈八本書的禁書令,包括章詒和的«伶人往事»。

極權國家的禁書行為, 不是新聞,章詒和的書被禁, 也不是第一遭; 章詒和兩次公開回應的內容,則屬新鮮事。

中共建政以來,查禁圖書不勝其數,章詒和可曾提出任何意見? 章詒和又可曾置喙於其他七本被查禁的書呢? 講來講去,祗批判宣佈禁書的小卒鄔書林,沒有探究背後國家機器的意識形態。

「祝英台以生命維護她的愛情」令人動容,章詒容「以生命維護她的文字」令人驚訝。在網路的時代裡,禁書已是明日黃花的舊步數,數位化的資訊,複製成本趨近於零,人人均可下載流傳,章詒容的文字不需也不必去維護,祗要置於網路上,自有數不盡的網路族代為流傳。

臺灣的封鎖十年

二月初,臺灣大學校長李嗣涔要求將其指導的碩士生畢業論文「撓場理論及特性研究」封鎖十年,更是禁書的新手法。

根據«著作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類比的時代,必須繳交論文至授予學位的學校圖書館,供閱覽;數位的時代,就應該將電子全文上網,供下載及流傳。

因此,應該大幅修訂現行的博碩士論文典藏及閱覽辦法,配合法令現況、科技發展及社會需求;同時,學術工作者據以升等及被評鑑的論文,也該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生命會為自己找出路,資訊會為自己尋生命。該被遺忘的就會被遺忘,會發光的就會發光,渺小的人類,那有能力掌握或引導生命?

章詒和維護什麼? 李嗣涔封鎖什麼? 依我之見, 章詒和在維護版稅收益,李嗣涔在規避同儕評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