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行動圖書館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bookmobile.htm
2005/1 for PCOffice


bookmobile logo2002年10月, 網路典藏所發起的網路行動圖書館, 由美國加州舊金山出發, 橫越北美洲, 一路向西, 至首府華盛頓特區。沿途停靠多個中小學、社區及公共圖書館, 展示當代科技下的行動圖書館技術。

有別於傳統的行動圖書館, 網路行動圖書館祗有上網及印表設備, 沒有實體的印本, 不借書也不賣書, 祗贈送書。

到達定點後, 搬下印製內文的彩色雷射印表機、印製封面的彩色噴墨印表機、裁切機、裝訂機、筆記型電腦等設備, 再把衛星上網天線、無線路由器、發電機等設備安置妥當, 就可以接受讀者的查詢, 以10分鐘印一冊的速度, 為讀者印製圖書。

公共圖書館的館藏是很沉重的負擔, 除了購置的經費外, 還需準備空間、書架、管理人員等, 以兩萬冊館藏為例, 建置費在500萬元以上, 至少要有一個專人管理, 所費不貲。

臺灣建置網路行動圖書館的費用在新台幣一百萬元以內, 擁有至少二千萬種的電子圖書, 其維護費趨近於零, 印製200頁以內的圖書, 邊際成本在100元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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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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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動圖書館的館藏以無財產權的公版著作為主, 兼及著作所有權人捐贈的圖書。

公版著作是人類的重要資產, 根據統計, 美國的公版著作在2千萬種以上, 祗有二萬餘種已數位化, 被置於網路, 供社會大眾自由使用。網路行動圖書館搜集到一萬多種圖書, 在人工較便宜的印度, 進行掃瞄及建置資料庫的工作。

1776年, 美國獨立建國時, 著作權的保護期祗有14年, 後來在商人的遊說下, 幾度延長其保護期; 尤其是1960年以來, 著作權法經過11次的修訂後, 美國的著作權保護期突然擴展到70年, 2020年以前, 不可能增加任何公版著作。

臺灣的法律規定, 著作所有權人往生50年後的作品, 自動成為公版著作, 從十三經算起, 中文的公版圖書應不少於一億種。

已經數位化的四庫全書、古今圖書集成、廿五史、大藏經、紅樓夢、三國演義、水滸傳等, 都是公版著作。不過, 在商人的巧妙運作下, 圖書館尚需付費才能提供給讀者使用; 或是, 製作單位認識不清, 對其數位內容主張財產權, 公然的向讀者收取費用。

那些深藏在圖書館的公版著作, 被歸類為善本書, 擁有者不曾思考將其內容掃瞄, 經過字元辨識, 上網供社會大眾自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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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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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處有圖書」組織採用相同的技術, 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世界銀行等國際機構的贊助下, 與網路行動圖書館聯手, 在埃及、中國、烏干達、印度等第三世界推廣閱讀。把愛麗絲夢遊仙境、綠野仙蹤、飄、大英百科全書第11版等公版著作, 送到沒有圖書館、沒有書店的地方, 即使是最偏遠的地區, 大人小孩同樣可以擁有圖書, 享受閱讀的樂趣。

網路行動圖書館與埃及的亞歷山大圖書館合作, 共同建置電子圖書館, 內容包括: 1996年以來的100億個網頁、1千部電影片、儲存在200部電腦的100Tb的資料。

倘若當地已有上網設備或將電子書以光碟形式置於定點, 祗要準備電腦、印表機、裁切機及裝訂機即可, 立即擁有藏書量2萬冊以上的電子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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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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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行動圖書館以發揮公版著作的效益為目標, 未來的發展, 有兩個關鍵:

  1. 公版著作夠多, 必須縮短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

  2. 公版著作上網, 擁有四庫全書、古今圖書集成、廿五史等善本圖書的圖書館, 應勇於將圖書內容掃瞄上網, 讓社會大眾自由下載。

網路行動圖書館的構想, 可以擴大到學校與圖書館等應提供借閱圖書服務的機構, 強化已有的網路及印表設備, 以業務費支持讀者自行裝訂圖書。

學校採納網路行動圖書館的構想, 立即增加數萬冊館藏, 並應學生、老師及家長的要求, 為每位學生製作自己的圖書。跳脫量的思維, 直接進入質的世界, 祗要幾分鐘的時間, 就可以擁有一本書, 對學生的閱讀是多大的激勵。

公版著作通過時間的考驗, 其內容與人類長遠的價值觀匹配, 不受短期社會情勢變遷的影響, 在現代科技的支撐下, 足以成為全人類的思想資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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