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的分類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countries.htm
2005/6/10
  1. 邦交國
  2. 國家爭議
  3. 收入及債務
  4. 第三世界
  5. 第四世界
  6. 聯合國

「拚外交」好像等同於建立邦交的國家數, 本文試圖從圖書資訊學角度思考國家的意義。

1. 邦交國

外交部的網頁資料顯示, 15個外國設有駐台大使館, 60個外國設有駐台代表機構; 與24個國家有正式外交關係, 在121個外國設有駐外館處。這個數字不算差, 已經是泱泱大國了。

2. 國家爭議

國家的定義很糊糢, 祗能從幾個角度去觀察, 應該有243個實體包括法律上已經獨立的192個國家, 以及事實上獨立的9個國家。

若干還有爭議的領地, 不屬於上述的類型: 至少包括: Jubaland [1998年自索馬利亞(Somalia)獨立, 靠近肯亞]、Puntland [邦特蘭, 1998年自索馬利亞獨立, 位於索馬利亞東北部]、Cabinda [喀丙達,  位於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安哥拉(Angola) 飛地]、Kosovo [科索夫, 1999年後成為聯合國保護地]、Kurdistan [庫爾德斯坦, 1920年以來不斷爭取獨立, 橫跨土耳其、伊拉克、伊朗、亞美尼亞及敘利亞諸國]。

37個有人居住的屬地:

3. 收入及債務

依照收入及債務, 世界銀行(World Bank)把208個國家/地區分為幾類。依照收入, 分為5類:

  1. 低收入(Low-income economies) - 年收入825美元及以下, 包括: 布吉納法索、尼加拉瓜、查德、甘比亞、塞內加爾、索羅門群島、馬拉威、聖多美普林西比等59國

  2. 中低收入(Lower-middle-income economies) - 年收入826至3,255美元之間, 包括: 薩爾瓦多、馬紹爾群島、宏都拉斯等54國

  3. 中高收入(Upper-middle-income economies) - 年收入3,255至10,065美元之間, 包括: 哥斯大黎加、貝里斯、帛琉、巴拉圭等40 國

  4. 高收入(High-income economies) - 年收入10,065美元以上, 包括: 塞普路斯、科威特等55國, 其中有24國同時屬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成員國

  5. 高收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High-income OECD members) - 年收入10,065美元以上, 包括: 美國、英國等24國

依照債務, 分為四類:

    1. 嚴重 -  貝里斯、查德、甘比亞、馬拉威、聖多美普林西比等52國

    2. 普通 - 布吉納法索、薩爾瓦多、宏都拉斯、索羅門群島、巴拉圭等39國

    3. 低度 - 哥斯大黎加、尼加拉瓜、塞內加爾等45國

    4. 未分類 - 帛琉、馬紹爾群島等72國

4. 第三世界

1947年至1991年間, 美國與蘇聯的競爭, 全球分為第一世界及第二世界兩大陣營, 相互敵視。

第一世界(first world)係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ern Atlantic Treatey Organization, NATO)國家, 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意大利、希臘、土耳其、德國、西班牙等16國。

第二世界(second world)係指華沙公約(Warsaw Pact)國家。除了南斯拉夫以外, 所有的東歐共產國家全部加入: Soviet Union、Albania(稍後退出)、Bulgaria、Romania、Hungary、Poland、Czechoslovakia、East Germany。

第三世界(third world)起緣於經濟學者Alfred Sauvy在1952年發表的一篇文章, 後來被南斯拉夫、印度及埃及等國引用, 係指共產主義及資本主義以外的其他國家。1991年, 蘇聯解體後, 第三世界一詞被聯合國的提出人類發展指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取代。度量人民的健康、教育情況和經濟表現,給予評價:

人類發展指數介於0至1之間:

5. 第四世界

那裡有人被迫生活在赤貧中,那裡的人權就被忽視、剝奪,團結起來為使人權受到尊重,是我們神聖的義務。

 -- 第四世界運動創立人若瑟.赫忍斯基神父(1917-1988)

國際第四世界扶貧運動(International Movement ATD Fourth World)是一個對抗極端貧窮(extreme poverty)及社會排斥的國際性組織,這個人道組織的成員來自各種不同的教育、文化與靈修背景,有著不同的國籍及社經地位。

1957年,若瑟‧赫忍斯基神父(Father Joseph Wresinski)和位於法國巴黎近郊諾瓦集貧民區(Noisy le Grand)的赤貧家庭共同創立。他們向社會大眾揭露赤貧家庭世世代代遭受排斥的事實。他們很快地意識到對抗赤貧與保護人權是一場不可分割的奮鬥;不論在 是已開發國家 或開發中國家,都存在著一群無法享受祖先遺惠的家庭,他們就是日日為人性尊嚴而奮鬥的第四世界子民。

世界各地最貧窮的家庭拒絕聽任赤貧的擺布,不僅為他們自己也為所有的人,若瑟﹒赫忍斯基神父稱他們為「第四世界」。這個名稱源於 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底富米﹒德維力( Dufourny de Villiers )等議員企圖在國王召開的三級會議上爭取「第四階級」的參與,以代表農村短工、乞丐、貧病者等, 處境最不利者組成的階級,但是其他三個階層拒絕了 他的要求。

二個世紀之後,出生赤貧的若瑟神父和其他家庭在這個歷史淵源中得到認同:他們也不斷地被拒絕、被排斥,卻不放棄為每個人的尊嚴、權利及 價值得以 被承認而奮鬥。所以他們決定給他們的運動取名為「第四世界」。

尊嚴和勇氣之前,若 瑟神父和諾瓦集的家庭一起奮鬥,他們以圖書館、幼稚園和小教堂代替了食物和舊衣的救濟。同時,為了要面對造成赤貧的原因,他創立了第一個研究機構,並聚集 各個國家、各種領域的學者。這個運動重要的創舉之一在於打破傳統的救濟,並走向結盟。不再是非窮人前來援助窮人或向窮人建議解決問題的方法 ,而是被社會排斥的窮人要重新找回他們的位子,而且他們與其他人一起行動,凝聚各階層的公民共同拒絕赤貧與社會排斥。

這個運動很快就成為一個國際性的運動,經過無數的努力,在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國際勞工組織及 歐洲議會等單位, 取得非政府組織的發言與諮詢地位。

1987年2月, 若瑟神父在法國經濟社會委員會發表了一篇名為「極端貧窮與經濟社會的不穩定的報告 書」(Extreme poverty and economic and social insecurity), 在此報告中,他將極端貧窮定義如下:

安全感使人及其家庭得以承擔其職業、家庭及社會之義務,並得以享受其基本權利。 不穩定即意謂著缺乏安全 ,特別是失業帶來的不穩定。不安全的範圍可大可小,影響可輕可重 。不安全的範圍影響到存在的層面時,它的影響就持久不退,損害人們再次承擔責任,無法在可見的將來, 獨立地重新取得其權利時, 它就把人帶入極端貧窮之中。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的特別報告員 Léandro Despouy, 於1996年的「人權與極端貧窮的最後報告書」引用此定義。

5.1 第四世界運動的三個信念

第四世界運動的成員

5.2 第四世界運動的行動

志工及盟友團體深入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北美洲、澳洲、印度洋地區及歐洲,和貧窮家庭一起發展能夠實現下列理想的各種活動:

為支持上列行動,第四世界運動發展出一些明確的方法:

面對赤貧家庭的痛苦,我見過各式各樣的反應,有人逃避、有人不瞭解、有人馬上掏錢包,或問:「我們該一起做些什麼?」把最貧窮 的人的痛苦和勇氣放在我們面前,為的是改變我們的眼光;如果我們的眼光不改變,如果我們不把窮人看成是變革的主體和伙伴,窮人的歷史將繼 續被慈善救濟所圍繞而無法改變。

10月17日那天,將是我們向赤貧家庭表達感謝的日子,因為他們毫無保留地教導我們什麼是赤貧。這些第四世界的家庭讓我們明白:加諸在 他們身上的判 斷, 屈辱了他們,並阻止他們前進。這些沒有收入的母親被指責為無能教養子女;這些家庭的父親,在不斷的失望中繼續找工作,被指責為懶惰、遊手好閒;他們教導我 們最貧窮的人是多麼渴望自由!這些老師教導我們:生活對他們來說是那樣地艱困,不是因為他們一無所有,而是我們加在他們身上的眼光。

第四世界的家庭讓我們慢慢地 用另一種眼光來看人類及這個世界,他們培養我們一個新的敏感度。他們要求於我們的是:沉思、靜默與尊敬。他們更要邀請我們追念那些因饑餓、暴力及無知的痛 苦而死去的人,還有那些每天被赤貧壓垮而不斷逝去的人。

此外,這個日子所蘊涵的另一層意義是:不丟下任何人孤獨地為窮人投身。「痛苦是窮人唯一的聲音」,全世界有那麼多的人回應了窮人的召 喚,但是,很多 時候他們的投身要面臨很大的孤獨及不安全感;而且,他們所能擁有的支持和援助也相當有限。因此,10月17日,也是一個相遇的日子:窮人和富人的相遇、政 府和民間的相遇、投身者和投身者間的相遇,為的是不讓任何人覺得孤單,切望每一個人都能找到力量,在自己的崗位上堅持到底。

巴黎自由人權廣場上的石碑繼續向我們呼喚:

那裡有人被迫生活在赤貧中,那裡的人權就被忽視剝奪,團結起來為使人權受到尊重是我們神聖的義務。在這天,我可以做 什麼? 您可以與您的朋友或在您所屬的機關團體內紀念這個日子, 您可以邀請學校或俱樂部的兒童或少年為這個日子留下痕跡, 您可以參與鄰近地區相關的活動, 讓最貧窮的家庭的聲音被聽見,讓社會大眾意識到他們的存在, 讓對赤貧者有歷史性意義的地方留下見證。

6. 聯合國

根據聯合國(UN-OHRLLS MANDATE FOR LDCs)的分類:
聯合國在2005年界定50個最不發達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ires):

31個內陸型開發中國家, 包括 Malawi [馬拉威]在內。

37個小島型開發中國家, 包括 Sao Tome and Principe [聖多美普林西比]、Solomon Islands [索羅門群島]在內。

參考資料

  1. 駐 台使館 / 中華民國(臺灣)外交部, 2007年9月
  2. 聯合國會員國名單 / 聯合國 2006年, http://www.un.org/chinese/members/unmember.htm
  3. 國際第四世界運動, http://www.atd-quartmonde.org/regions/asie/chn/index.html
  1. List of countries, 世界上有243個實體, http://en.wikipedia.org/wiki/Countries_of_the_world; Annex to the list of countries, http://en.wikipedia.org/wiki/Annex_to_the_list_of_countries
  2. Country Classification of World Bank [208個國家的類型 - 收入及債務], http://www.worldbank.org/data/countryclass/classgroups.htm
  3.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http://hdr.undp.org/
  4. UN Office of the High Representative for the 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Landlocked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Small Island Developing States (UN-OHRLLS), http://www.un.org/special-rep/ohrlls/ohrlls/default.htm

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本文採 用Creative Commons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 享授權條款

您得自由:

您必須:
當然, 如果您取得我的書面同意(祗在極為特例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以上條件都能被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