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原文教科書無罪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ipr.htm
for 蘋果日報論壇, 2007年10月28日

開學後,赫然發現大學校院紛紛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落實校園智慧財產權之宣導。然而,詳閱其緣由,卻是教育部順從美國的壓力,犧牲校園 的自主性,藉以保護台灣在美國的商業利益。 

以影印原文教科書為例,教育部訂出多項方案,要求大學執行,藉以消除學生影印原文教科書的誘因,動機不可謂不善,然而,手段卻頗值得爭議。

合理使用怎能說侵權

《著作權法》本來就有合理使用的規定,影印機就是影印之用,影印教科書或講義,怎麼會是侵權的行為呢?

已有數十家美國出版社將數萬種教科書置於網站,讀者可行選擇購買印本或免費下載全文,印本的品質與價格成比例,免費下載的全文,以印表機印出,其成本雖 低,但品質稍差,圖片失真,讀者自行決定,既不需要購買二手教科書,也沒有侵權的必要,所謂反盜版不過是自欺欺人的口號。

台灣是法治的國家,經由司法程序,違法情事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盜版教科書與校園網路侵權若符合《著作權法》的罰則規定,經由利害相關人或檢察官提起訴訟, 依照《著作權法》第91條的規定,將被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美國的遊說團體不循此途,卻輾轉迂迴,經由政府單位恐嚇師生,企圖經由校園的恐怖氣氛,讓政府及學生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掏出金錢買個平安。政府接到遊說 團體的訊息,應該直接轉給檢察官,請其依權責提起訴訟,怎麼可以為虎作倀。

把美國恐嚇奉為聖旨

2000年以來,國際智慧財產權聯盟(IIPA)、美國出版商協會(AAP)、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商業軟體聯盟(BSA)等,美國商界的 遊說團體,多次向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提出特別三○一意見書,指稱學生燒錄光碟、擅自影印教科書等侵權事宜,卻提不出具體的案例。美國遊說團體甚至 直闖經濟部,由國際貿易局副局長接待,並根據談話內容,發出公函,要求全國的師生配合辦理。

教育部將大學的學術自由及自治精神置諸腦後,把美國的恐嚇奉為聖旨,以行政指導的方式,假借增進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觀念,要求各級學校執行設立「智慧財 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等16項工作,每項指示都是荒腔走板,慘不忍睹。

經由網際網路的連結,美國國家學術出版社等出版社,將數萬種最新的教科書,置於網路上,沒有任何限制,免費下載,學習不必付費,免費的教科書都用不完了, 何必去當冤大頭。

可以體會政府官員及行政單位不方便之處,但一昧的屈服及順從,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向,唯有釜底抽薪,讓盜印沒有必要,才是徹底尊重智慧財產權。

參考資料: 

  1. 智慧財產權宣導網站, http://www.lhu.edu.tw/psmart/plan.htm
  2. 智財權公文,  http://www.scu.edu.tw/acad/Copyright/C301/2002301.htm
  3. The National Academies Press, http://www.nap.edu/
  4. 歐萊禮出版社, http://www.oreilly.com.tw/
  5. Free IT ebooks :: free ebook download on computer and programming, http://www.free-itebooks.com
  6. Free Ebooks Download, Tutorials, References, Manuals, http://www.onlinefreeebooks.net/
  7. Online Mathematics Textbooks, http://www.math.gatech.edu/~cain/textbooks/onlineboo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