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與文化多元國家

毛慶禎 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副教授
http://www.lins.fju.edu.tw/mao/works/megadiverse.htm
2005/3 for PCOffice

包括中國大陸在內的17個國家, 擁有全球七成以上的物種, 及待記錄與解讀的傳統知識。面對基因科技的發展, 他們要求公平合理使用所有的生物資源, 釐清來源國和使用國的權利義務, 共享生物專利的來源。

它們組成想法相同的超級生物多樣化國家聯盟, 於2005年1月21日在印度新德里簽署條約, 要求近用及共享相關的利益。

生物資源豐富的國家多屬經濟實力較弱的開 發中國家, 面臨資金及技術能力雄厚國家的威脅, 大舉探勘其生物資源, 研發成功後取得專利, 反而指控當地住民剽竊其權利。

菲律賓最為積極, 1995年247號總統令, 針對基於科學、商業或其他目的, 進行生物遺傳資源探勘, 暨及其產品與衍生物的規定綱領與管制架構, 規定必須事前取得當地社群的同意, 才能探勘其生物資源, 且須將發現的結果送存至菲律賓國立博 物館, 並提供具體的報酬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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