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究>典藏數位資料的腳步太慢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5_00-8-03.html#title5
學術應用>網路時代教師難為,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6_00-8-10.html#title5
業界情報>不准在美國張貼DVD解碼程式,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7_00-8-17.html#title3
技術標準> 深層網頁,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7_00-8-17.html#title7
新聞焦點>雅虎有難,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8_00-8-24.html#title2
學術教育>作家也要版稅,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9_00-8-31.html#title5
學術教育>學生電腦的商機,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9_00-8-31.html#title6
技術標準>自動消失的電子郵件,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11_00-9-14.html#title6
個人應用>好的電子郵件帳號難求,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11_00-9-14.html#title7
作者的話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0_no-11_00-9-14.html
生活休閒>電子郵件手機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2_00-10-12.html#title9
法律規範>廣告信業者自律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2_00-10-12.html#title5
法律規範>美國政府單位侵犯網路隱私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4_00-10-26.html#title3
新聞焦點>微軟再向盜版宣戰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4_00-10-26.html#title1
技術標準>即時軟體該整合了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5_00-11-2.html#title6
技術標準>•EU將是第一個新的上層領域名稱 ,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5_00-11-2.html#title5
新聞焦點>分享軟體步上電視後塵,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5_00-11-2.html#title1
"作者的話", 一週網事, ISSN 1561-6347, 第十一卷第八期(十一月二十三號出刊),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8_00-11-23.html
"網際網路有國界,法國法院對YAHOO!如是說 ", 一週網事, ISSN 1561-6347, 第十一卷第八期(十一月二十三號出刊),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8_00-11-23.html#title1
新聞焦點>新的上層網域名稱出爐, 一週網事, ISSN 1561-6347, 第十一卷第七期(十一月十六號出刊),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7_00-11-16.html#title1
生活休閒>免費電腦- 員工福利, 一週網事, ISSN 1561-6347, 第十一卷第七期(十一月十六號出刊),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7_00-11-16.html#title7
技術標準>中文網域名稱愈來愈熱門, , 第十一卷第六期(十一月九號出刊),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6_00-11-9.html#title4
http://www.hungryowl.com/netwatching/old/vol-11_no-8_00-11-23.html
作者的話
受委屈的消費者,可以上網申訴了。
服務差,並不犯法,消費者受了一肚子的委屈,聽遍了公司的謊言及推拖之詞,除了向親朋好友發洩或對媒體投書外,試試在司法體系之外,更直接的方法 ─ 上網申訴。
消費之前, 不妨先拜訪評鑑商品的網站:
ConsumerReview http://www.consumerreview.com、
Epinions http://epinions.com、
Productopia http://www.productopia.com、
RateItAll http://www.rateitall.com,
免得買到惡名昭彰的產品。
對電子商務的服務不滿意,電子商務促進協會(BBBOnline)的申訴網站是個好去處:
http://www.bbbonline.org/consumers/file.html;
傳統交易則可以到傳統交易促進協會的申訴網站填表
http://www.bbb.org/complaints/company.asp;
汽車交易還有專屬的網頁
http://www.bbb.org/complaints/car.asp。
申訴之外,還想要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還你一個公道。有這樣的公司 http://www.ugetheard.com,專門為消費者討公道,傾聽你的心聲,不但把申訴的內容公佈,還幫你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訴,追蹤後續發展;如果,有很多人有類似的申訴,還協助集體訴訟。
搞不清楚狀況的消費者,可以先拜訪民營的消費者申訴中心 http://alexanderlaw.com/nccc,填寫制式表格,將依照申訴的內容,分別轉送到特定的政府單位:高速公路局(NHTSA)、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環保署(EPA)、農委會(DOA)及消費者委員會(CPSC)。
想要大聲嚷嚷, 規勸別人不要重蹈覆輒, 可以用 http://www.deja.com 網站,查看 BBS 或 Newsgoups 的相關訊息,找到特定的群組,發出你的正義之聲。
xxx xxx xxx xxx
很抱歉,以上申訴網站祗限美國, 臺灣網路環境沒有那麼成熟, 不過還是有一些管道供消費者發揮。
由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前任董事長林世華等人發起的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 已經上網, 為網路消費者提供一個申訴的管道, 雖然功能還不夠完備, 至少已有網站了, 假以時日。
傳統的消費行為仍由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管道申訴, 不過, 要向每個申訴案件收取 600 元的手續費,而且不會公佈你的申訴內容及申訴過程。
近期的BBS內容,可以透過 http://bbs.openfind.com.tw 檢索,集結相同的受害者,互相打氣。
當然,到交通部、內政部等主管機關的網站,寫信給相關首長, 應該會得到合理的回應。
http://www.net080.com.tw/
http://www.usatoday.com/life/cyber/ccarch/cckim049.htm
新聞焦點>網際網路有國界,法國法院對YAHOO!如是說
美國Yahoo!不准對法國公民出售納粹紀念品,法國的法院在11月 20日做出這樣的判決。如果,伺服器在美國的Yahoo!繼續對法國的居民出售納綷紀念品,將被科以每天10萬法朗的罰鍰。
法國的法院於5月22日下達禁止令,要求Yahoo!在11月6日以前安裝過濾器,不讓法國的居民購買納粹紀念品。
Yahoo!一方面讓步,讓法語Yahoo!不出售納粹紀念品,祗在英語雅虎販售。同時又抗告,主張單獨對法國居民設限,在技術上是不可行的;可是,有三家網路安全公司做證,至少可以阻絕九成的法國使用者。
Yahoo!有90天的時間,安裝該軟體,屆時就會逐日收到罰單。Amazon 及eBay也有類似的交易行為,都等著看Yahoo!的因應之道。法國的判決不但直接挑戰網際網路無國界的說法,對言論自由的發展有極為重大的影響。展覽或出售帶有種族岐視的物品,在法國是違法的,不過,在美國卻被視為言論自由的一種方式,受到美國憲法的保障。
人權、民主、示威或其他宗教社會議題,被很多國家視為犯罪或反社會的行為,卻受到美國法律相當程度的保護;法國的判決成為判例的話,國家主權及人民的自由,將同時受到挑戰,不知道將從何建立新的秩序。(毛)
http://dailynews.yahoo.com/htx/nm/20001120/wr/france_yahoo_dc_2.html
新聞焦點>新的上層網域名稱出爐
有十個上層網域名稱剛通過ICANN理事會的審查,即將與.com、 .org、.net,一起接受商業機制的考驗。
.edu、.gov、.int等上層網域名稱已有特定用途,不能放在商業機制下,國家名稱的上層網域名稱還有調整的空間,.ps是最新的國家上層網域名稱,供巴勒斯坦使用,就像臺灣用的.tw一樣。
商業性的上層網域名稱實在太少了,有些公司轉而與國家名稱的上層網域名稱機構協商;.tv是最有名的例子,原來是Tuvalu國的上層網域名稱,現在已把使用權交給商業公司運作。東加王國(Tonga) 的.to、西三毛亞(West Samoa,已改名為三毛亞,但上層網域名稱不變)的.ws,都是運作很順利的商業性國家級上層網域名稱。
十家公司的13個上層網域名稱,通過ICANN的審核:.info、.biz、 .i、.name、.nom、.san、.xing、.pro、.co-op、.coop、.museum 、.Air、.geo;還有一段漫長的程序等在前面,最樂觀的估計,要到2001年的第二季才能真正的使用它們。(毛)
http://dns.hungryowl.com/netwatching/current.html#title5
http://www.icann.org/tlds/
http://www.wired.com/news/print/0,1294,40228,00.html
http://www.clickz.com/cgi-bin/gt/print.html?article=2819
http://www.zdnet.com.cn/news/opinion/story/
0,1000002240,20011371,00.htm
生活休閒>免費電腦- 員工福利
美國費城Camcast有線電視公司,免費提供員工電腦及寬頻上網。
巴爾的摩地區的840位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以領取價值1,200美元的提貨券,選用戴爾電腦(Dell)及連線帳號。
今年年初,福特汽車全球的35萬名員工,包括臺灣的福特六和公司在內,每月付出5美元,就可得到一部惠普電腦及上網;美國達美航空(Delta Air Lines)的7萬2千名員工,每月付12美元,連續三年,就可獲得價值1,600美元的電腦及上網。
員工的免費電腦,固然可以視為公司提供的福利,藉以留住優秀人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何嘗不是讓員工保持連線隨時待命的手段。
家裡沒有電腦的員工,祗有利用上班時間以電子郵件處理私事;公司提供的一連串教育訓練,促進員工的資訊素養,對於公司的行政效率,也有正面的影響。(毛)
http://www.washtimes.com/business/default-2000118205719.htm
技術標準>中文網域名稱愈來愈熱門
.com .net .org等網域名稱的登錄機構,NSI Registry(Network Solutions Registry)於2000年6月22日宣佈,將十月份開放多國性網域名稱(Multi-lingual .com .net .org)申請,現在已進入開放使用的階段。然而,有關中文網域名稱的爭議,才剛剛開始。
美商Enic買下Cocos Island上層網域名稱.cc的管理權,正式推出任何架構及語文網域名稱,包括中文在內;未來提供如「李遠哲.cc」的網域名稱服務。
i-DNS的多語化網域名稱系統,從1998年10月開始實驗,目前已完成36個非英語系的網域名稱;中文部份於從2000年元月1日2000 年4月18日開放登記,現在可登錄「xxx.公司」、「xxx.網絡」、「xxx. 組織」。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提供的中文網域名稱,包括「xxx.台灣」與「xxx.tw」,計畫取代原先的「xxx.網路.台灣/tw」、「xxx. 教育.台灣/tw」,讓網域看起來更合理。
2000年5月19日成立的「中文域名協調聯合會, CDNC」,其成員包括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在內,企圖透過中國及臺灣的相關業者,研究並試圖解決中文域名註冊和使用的技術困難,並即早規畫相關的管理規章。
另外,Dotster公司是ICANN認可的網域名稱登錄代理公司,在2000 年11月6日宣佈,開放「.com」、「.net」、「.org」上層網域名稱下的多語系的網域名稱預登錄作業,目前可以使用韓文、日文及中文(簡體字及繁體字);同時還有網域名稱的翻譯服務。在這個架構下,可以登錄「全盟.org」。
dotTV與Tuvalu國達成協議,於2000年11月6日宣佈,開放「.tv」上層網域名稱下的多語文服務,第一階段先接受德文、法文、西班牙文、韓文、日文及中文的登錄。在這個制度下,「李遠哲.tv」是可行的。
中文網域名稱的市場看起來熱鬧滾滾,但是這些方案都還沒有得到國際頂級域名管理者ICANN的正式授權,所以有興趣的使用者最好還是先觀望一陣子再說吧!(毛)
http://www.nsol.com/news/2000/pr_20000622.html
http://rs.twnic.net.tw/registrars.html
http://www.internetnews.com/intl-news/article/0,,6_503821,00.html
http://seattle.internet.com/news/article/0,2243,3851_503671,00.html
http://www.twain.internet.com/technology/html/000922-5.htm
http://home.timenet.net/chinese/home.phtml
http://www.twnic.net.tw
新聞焦點>分享軟體步上電視後塵
公元2000年,美國唱片公會(RIAA)藉著訴訟,以侵犯智慧財權為名,阻止Napster分享軟體交換分享MP3或其他檔案資源。然而,整個事件似乎另有玄機,美國唱片公會看來並不打算封殺分享檔案的技術,祗想藉著訴訟毀掉發明人,奪取這項發明。
公元1927年,美國RCA公司藉著訴訟,主張電視為該公司雇員 Vladimir Zworykin於1923年的發明。其目的是維持該公司的業界地位,避免付出鉅額的專利費給發明電視的一個美國農夫,法司渥司(Philo Farnsworth)。一介平民的法司渥司怎麼對抗得了RCA 這種大公司,最後是法司渥司勝訴,但也染上憂鬱症,終生無名, 1971過世。
就影響力而言,Napster算是小角色,但是訴訟的把戲沒有變。從實務上來看,Napster完全無罪。舉個例子來說,販售瀕臨絕種動物是非法的,雖然從Yahoo!網站可以查到相關的網站,但是法律祗會追查設立該網站者的責任,Yahoo!不會因為提供連結,而有任何責任的。
Napster的角色有點類似,它祗是一個名錄,提供相關的連結, Napster本身沒有任何檔案,更別提MP3,頂多祗能算是媒人,被連結的MP3檔案可能是非法的,但是連結本身沒有錯。依筆者的猜測,美國唱片公司應該另有打算,才祭起訴訟大刀,想讓Napster 消聲匿跡。(毛)
http://www.zdnet.com/zdnn/stories/comment/0,5859,2634543,00.html
技術標準>•EU將是第一個新的上層領域名稱
歐盟運作甚久的.eu上層領域名稱,終於被ICANN放行,預計在2001 年中可以正式運作。
9月26日ICANN理事會同意,讓.eu成為上層領域名稱的一員;在.com、.edu、.int、.org、.gov、.mil之外,其他的上層領域名稱都是ISO 3166-1名單上的一員,ICANN首次讓不具主權意義的單位,成為上層領域名稱。
當然,ICANN還需就收費標準等若干議題,與各國的領域名稱管理單位達成共識,並取得歐盟政府及歐盟議會的認可,.eu才能夠正式運作。就目前的狀況而言,已經是指日可待了。
不過,瑞士已經向歐洲政府提出異議,主張.eu是歐洲的共同資產,其使用權不能以15個歐盟成員國為限。不是成員國的挪威,還沒有就這個問題提出任何意見。(毛)
http://www.internetnews.com/intl-news/article/0,,6_495941,00.html
http://www.doteu-partner.com
技術標準>即時軟體該整合了
即時軟體彼此不能互通,在標榜開放的網際網路世界裡,似乎有點不合邏輯。1885年,還是電話的萌芽期,曾出現類似的狀況,在政府的威脅下,各家公司才攜手合作,最後,形成今天的全球電話網路。
微軟、Yahoo!、AOL各自擁有即時軟體,互別苗頭,不但互相絕緣,連同屬AOL的ICQ及AOL Instant Messenger,也不能互通,甚至會員與非會員之間,也存在某種障礙。
如果,即時軟體不能通力合作,解決安全性及隱私權等問題,美國政府可能以公權力介入;Forrester公司的調查發現,有三分之一的網友已安裝即時軟體,應該是大和解的時機。(毛)
http://www.newsbytes.com/pubNews/00/156550.html
新聞焦點>微軟再向盜版宣戰
「交出盜版軟體,回饋正版軟體」—這是微軟公司的計畫,放過無心的購買者及使用者,把心思用在生產及銷售盜版軟體的大盤商。
為了遏止盜版,微軟公司以奇招出擊;祗要交出外觀類似的盜版產品,就可以獲贈相同的正版軟體。以燒錄機用手工業方式生產的大補帖,任何人都以判斷它是盜版,微軟公司仍不考慮任何妥協方案。祗要具有模仿外觀的產品,即是製作粗劣,在購買二天之內,都可以持向微軟公司換取正版軟體。
微軟公司打算用這種方式,追查盜版工廠,並避免對無辜的顧客造成傷害及冗長的法律程序。八月以來,微軟公司在網路上展開搜索,九月對三家銷售盜版軟體的美國公司,提起一百萬美元的訴訟。(毛)
http://www.zdnet.com/zdnn/stories/news/0,4586,2638490,00.html
法律規範>美國政府單位侵犯網路隱私
美國國會審計處的一項調查報告指稱,儘管白宮明令禁止,至少仍有13個聯邦級政府機關,暗中追蹤網站訪客的上網習慣,至少有一個政府機構還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民間機構參考。
美國在1974年通過的隱私權法案,要求政府機關必須遵照一定的程序,處理人民的隱私;今年六月,白宮發現若干政府機關以cookies 追縱網站訪客的上網習慣,由管理預算局正式下條子,告誡所有聯邦機關,必須取得主管的同意,才可以使用cookies。
很不幸,至少仍有13個聯邦級政府機關主動侵犯人民的隱私權;參議院政府事務委員會主席湯普森認為:「政府本身帶頭侵犯人民的隱私,還有什麼資格推動隱私權保護呢?」
臺灣的政府機關網站應該沒有追蹤訪客的上網習慣,可是在很多場合,屢屢聽到警政當局的犯罪單位,再三要求網路服務商(ISP),主動保留客戶的上網記錄(log file),做為追查垃圾郵件或其他犯罪的依據。(毛)
http://www.nytimes.com/aponline/technology/AP-Internet-Privacy.html
法律規範>廣告信業者自律
16家美國廣告業者研議組成電子通訊聯盟(Responsibl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Alliance),以負責的態度面對網際網路的廣告信。它們主張禁止廣告商在沒有取得客戶的事先同意前,寄發帶有誘惑性的廣告信;建立客戶拒收廣告信的機制;祗能發送客戶指定內容的廣告信;要求廣告商說明使用客戶資料的原則。
稍早,美國商務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要求業者自律,否則將制定相關法令,由政府規範廣告信的行為。而國內易達網等網路服務業者,連同中華民國網路消費者協會,於8月31日成立「反垃圾郵件聯盟」,積極面對高達郵件總數九成的垃圾信。然而,沒有全體業者參與的自律,很難有明顯的效果。(毛)
http://www.responsibleemail.org/articles/09_25_00.html
生活休閒>電子郵件手機
專門接收電子郵件的手機上市了,開會、上課、開車的同時,可以收信回信。
不必揹著筆記型電腦,也不用WAP手機連線,祗要用電子郵件手機,隨時可以收信回信,走到那看到那,大姆指動一動,就可以收信及回信。而且以量計費,怎麼算都比大哥大便宜又方便。
使用大哥大的動作太明顯,有些場合不太合適;祗要瞄一眼電子郵件手機,大姆指稍為動一下,在別人還來不及反應前,已經處理完畢。
它會是另一個新寵嗎?拭目以待。(毛)
http://www.nytimes.com/2000/09/21/technology/21PAGE.html
http://www.blackberry.net/home/main.shtml
http://www.motorola.com/GSS/CSG/direct_pagers/T900/
作者的話
教育部於9/14驗收「中小學寬頻上網計畫」,經過兩年多的建置,已有3600多所中 小學完成ADSL的連線。在資訊基礎建設(NII)的硬體建設的領域裡,我們的確領先其他國家甚多,相對而言,軟體建設則顯得比較脆弱。
稍早,美國法務部與資訊科技協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ITAA) 針對中小學的師生及家長共同設立網路公民網站,提供相關的資訊,協助他們遇入資訊社會,成為網路時代的公民。
幾年前,紐約時報已闢有教育網站,將每週的時事編輯成中小學的教材,供師生及家長上網點閱,做為課堂的討論材料。
美國教育資源中心(ERIC),設立「問我」網站,歡迎中小學師生及家長發問;英國的公共圖書館聯手設立類似的網站,中小學生不必孤單的面對家庭作業,祗要上網,24小時全年無休,隨時有專人服務;祗要提出問題,就有相當的回應。
然而,我在參與災區復建工作時,在台中縣與南投縣卻見到不敢相信的觀念。在外界的協助下,恢復了中小學校的電腦教室,網路也搶通了,卻鎖起來,不讓師生使用,祗供外賓參觀之用。理由是,在使用過程中,免不了碰到接頭鬆脫、抽換零件、重新安裝軟體等事宜,校內找不到人做,校外的廠商遠在天邊。
其實,還有一項說不出的苦水:資訊時代來得太突然,在準備不及又沒有充份溝通的前題下,沒有足夠的師資及課程等配套措施,對教育部主動撥下的資訊設備,祗能望之興嘆。
我們必須承認,資訊設備本身的介面還不夠完備,無法像電燈一樣,一開即亮。研討會或其他在職訓練,對中小學師生的資訊素養,確有很大的幫助,卻也急不得,全面的成效需要比較長的時間來醞釀。
當年,孫運璿在臺灣電力公司任職時,大膽啟用在校學生,在老師傅帶領下,全省走透透,即時恢復全省的電力系統。環境不同,這種本土性的草根熱情也黯淡了,如果能夠喚起投入基層的精神,拉攏具有資訊素養的大專學生,在課程的規畫下,由業界給予相當的鼓勵,直接支援中小學的資訊教育,對資訊社會的發展應該是個多贏的思考方向。
—毛慶禎
http://www.cybercitizenship.org/
http://www.nytimes.com/learning/
http://askeric.org/
http://www.earl.org.uk/ask/index.html
技術標準>自動消失的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不會自動消失,祗是讀不到其內容,過發信人指定的期限後,就變成亂碼,永遠讀不到其內容。
美國舊金山的Disappearing公司推出自動消失的電子郵件服務,客戶的電子郵件先經過該公司的伺服器編碼,再轉送給收件人;讀信時,由軟體控制,到該公司的伺服器,讀取該信件的密碼。過了指定的時間,密碼被自動銷毀,該信就讀不出來了。美國達拉斯的 Zixmail公司與加州的Ziplip.com公司,也以網頁的方式提供類似的服務。
盧文斯基(美國總統緋聞案主角)、比爾•蓋滋(反托拉斯案件)、諾斯中校(伊朗軍售案),都因舊電子郵件的內容被偵知,而洩露蹤跡,訟案纏身。倘若使用這種系統,應該就找不到證據了。
至於,把電子郵件印成紙本,或者製作複本,那是另一個問題;至少,那是複本不是原件。(毛)
http://www.disappearing.com/
http://www.zixmail.com/
https://www.ziplip.com/zlplus/home.jsp
個人應用>好的電子郵件帳號難求
好的電子郵件的帳號被用罄了嗎?申請免費電子郵件時,就知道答案了,擠破腦袋想出的名字,總是被捷足先登。即使付錢給網路服務商,也不見得可以使用預期的名稱。
美國線上公司有二千三萬個用戶,每個用戶可申請7個電子郵件帳號,想要在一億六千一百多萬個帳號之外,再想出適合的帳號,真是一項大工程。
臺灣的狀況也好不到那裡去。為了省事,學校以學號為電子郵件的帳號,中華電信不但以數字區分郵件伺服器,也建議使用數字為帳號。中國人講究姓名的吉利,還不能以中文為電子郵件的帳號,但是也要取個像樣的帳號,否則,誰記得住你?
工作用的電子郵件帳號,不管多麼難記,別人還是會和你來往的,私用的帳號怎麼辦?難道還要去買一個合適的帳號嗎?
其實,祗要不執著於雅虎或奇摩等熱門帳號,還是有很多機會的,以mail.com公司為例,提供百來個電子郵件伺服器主機名稱, doglover.com、asia.com、teacher.com等,夠你挑的。否則,換個角度思考,也能找出適合的帳號:組合新字,spamvictim;加入特性, jogger;改變拚法,I與E互換,也可以解決一些問題。(毛)
學術教育>作家也要版稅
自由作家為了爭取自身權益,要求除了第一次出版的版稅外,每次的 網路轉載,資料庫廠商也應付出版稅。雖然,資料庫廠商已經向首次 出版的報紙或雜誌取得轉載權,自由作家主張仍應取得他們的同意, 並付版稅。自由作家認為,這種做法是文化延續之爭。而這個訴求已 經交給法院審理。
代表一萬名自由作家的美國作家工會(National Writer's Union),近 日向舊金山及紐約市的地方法院分別起訴多家資料庫廠商,Northern Light、Gale、ProQues、Lexi-Nexis、Dow Jones Reuters Interactivet等 都列名被告。
UnCover是美國著名的資料庫廠商之一,免費查詢書目資料,提供原 件則收費昂貴出名,與美國作家工會達成庭外和解,付出725萬美元 補償過去的版稅;Contentville.com也同意將每筆下載費用中的三成, 轉付給自由作家;也同意將每筆下載費用中的三成,轉付給自由作家。
以國內的圖書館遠距服務來看,未經授權的期刊文章不可以在網路上 直接閱覽,需郵寄到府;已經授權的期刊文章,須另行下載影像瀏覽 軟體,才可以透過網路直接列印。未經授權的部份,須付掛號郵資及 人工處理費,已經得到授權的部份,還是要付一筆費用。而且授權祗 是作者授權給圖書館可以在網路上傳送文章,完全沒有版稅。
透過傳統的館際合作管道,比較接近真實的邊際成本;圖書館遠距圖 書服務系統的建置成本,也是政府預算支出,為什麼比較貴?還貴好 幾倍耶?(毛)
http://www.sfgate.com/cgi-bin/article.cgi?file=/chronicle/archive/2000/08/16/BU84663.DTL http://readopac.ncl.edu.tw/ http://readopac.ncl.edu.tw/readncl/author_prt.htm
學術教育>學生電腦的商機
兩年來,美國ZapMe公司與六千多所中小學簽約,把最新的電腦及 連線設備贈送給中小學,已有一千八百所學校順利連線,受惠學生超 過一百五十萬人。
簽約之後,ZapMe提供電腦教室的完整設備,立即可用的設備:15 部最新的電腦、衛星寬頻連線、伺服機、雷射印表機等,甚至連教室 裝修也包括在內。
內建的瀏覽器帶有過濾軟體,祗能連上被ZapMe公司篩選的一千多 家教育性網站,配合各校的使用政策,記錄學生上網的過程。甚至還 負責教師及學生的教育訓練,並隨時更新軟硬體設備。
ZapMe取得在螢幕上播放廣告的權利,學期中每天至少開放四小時 供教學使用,其餘時間由ZapMe公司自由運用。
美國經過八年的努力,希望在公元二千年的時候,能夠讓所有的學校 都能上網;美國教育部認為已有96%的公立學校已經上網,然而, 重點是教室內的學生有多少人可以上網;該部教育資訊室官員也承 認,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侑於經費,仍有數百萬的學生無法接觸 電腦或上網。
1998年10月,我國教育部實施資訊教育擴大內需方案以來,各級學 校都已安裝電腦教室,全部上網;後續的教育訓練、更新軟硬體設備 等,還在陸續規畫中。都會區之外的學校,在教師訓練不足的情況下, 祗能保留完整的電腦教室供外賓參觀,無法供學生教學之用。(毛)
http://www.salon.com/tech/feature/2000/08/15/zapme/index.html http://www.zapme.net/home/educate/frame.html#freelabs http://www.edu.tw/information/expand/expand.html
新聞焦點>雅虎有難
雅虎被沙烏地阿拉伯斷線,因為雅虎的俱樂部(club)含有色情資訊。
沙烏地阿拉伯是少數的保守國家之一,在斷線之前有六萬多名雅虎俱樂部的用戶,雅虎俱樂部是完全免費的,只要跟隨引導,很快就可以建立用戶自己屬意的網路社群;其中的色情資訊就是事件的主角,技術上難以過濾部份雅虎俱樂部的內容,祗好全部斷線,沙烏地阿拉伯官方如是說。
美國線上(America Online)也曾經因為相同的理由,被沙烏地阿拉伯列為禁止往來戶。八月初,法國以雅虎的競標場含有種族歧視的物件,被人告上法國的法院,終至被法國的法院下令移除該一千多件物品。
雅虎對於該等事件沒有回應,祗是重申在技術上無法將該等特定資訊抽離。(毛)
http://siliconvalley.internet.com/news/article/0,2198,3531_436231,00.html
業界情報>不准在美國張貼DVD解碼程式
不准在網路上張貼破解DVD防拷密碼(DeCSS)的程式,美國約紐地方法院於2000/8/18的一審判決中,如是說;加州聖克拉拉地方法院在元月底也有類似的判決。
CSS是保護DVD、DAT、CDR等數位商品不被複製的加密系統,DeCSS程式可以破解DVD的加密裝置,將DVD內容複製到硬式磁碟機,就像將光碟資料庫複製入硬式磁碟機一般,加快讀取的速度,方便使用者修改其內容,甚至在網路上傳送。
1999年秋,來自挪威的十七歲小伙子,連同德國及荷蘭的程式設計師,連手寫了DeCSS,讓消費者可以在不同的作業系上,看自己買(租)來的DVD,目前有Linux及Windows版本。
美國電影公會(MPAA)在這次的訴訟行動裡,要求網站停止張貼該軟體,以保護著作權;網站業者的律師,認為張貼該程式是美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之。
有了網際網路後,著作權的觀念還是沒有改變,祗是它的應用與執行,有了相當程度的討論空間。(毛)
http://www.2600.com/news/2000/0817.html
http://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47253-2000Aug17.html
http://www.nytimes.com/library/tech/00/08/biztech/articles/18dvd.html
http://taiwan.cnet.com/briefs/news/asia/2000/01/25/20000125p.html
技術標準> 深層網頁
根據美國BrightPlanet公司公佈了41頁的白皮書,指出深層網頁的數量是表層網頁的五百倍。
運用該公司發明的LexiBot技術,做了幾項聳動的聲明:深層網頁的資料量是7,500TB,表層網頁資料量是19TB;深層網頁有5,500億份文件,表層網頁有10億份文件;深層網頁的品質是表層網頁的千倍以上;95%的深層網頁是免費的。深層網頁的流通量比表層網頁多50%。
看到這份白皮書的人,資訊焦慮的情況應該更嚴重,BrightPlanet已經想到這一點,推出辨識深層網頁的技術,可以單獨檢索22,000個深層網頁,計畫將來擴充至100,000個。
或許,BrightPlanet有了新的發現及商機,不過,一個人一生一世能讀多少資訊大概沒什麼改變,祗是減少了搜尋資訊的麻煩,增加思考的時間。(毛)
Invisible Web Gets Deeper
http://searchenginewatch.internet.com/sereport/00/08-deepweb.html
http://www.completeplanet.com/Tutorials/DeepWeb/summary03.asp
學術應用>網路時代教師難為
網路時代的教師, 除了在專業的本職領域裡應有傑出的表現外,還需 善用電腦及網路的各項工具。
一隻粉筆走天下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簡報軟體是授課的必備工具;學 生不會登門求教,電子郵件、聊天室、ICQ等網路溝通工具取而代之; 上課時不會發講義,事先加入郵寄名單,上課前就可收到講義。
先是要求公佈授課大綱,接著是授課內容、考古題,然後強迫將教材 上網,再來就是非同步教學,終極目標是同步教學。學校當局與學生 本人的期望是一致的,教材數位化祗是第一步,運用科技強化教學的 效果,才是大家追求的共同目標。
焦慮嗎?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特別為教師及其教學助理設立新媒媒教學
中心,指導他們使用電腦與網路的各項工具。台灣的大學幾乎都有類
似的計畫,其中最受青睬的,應屬台灣大學洪明洲教授的計畫。(毛)
http://www.techserver.com/noframes/story/0,2294,500234604-50034214
7-501964300-0,00.html http://www.fjweb.fju.edu.tw/
學術研究>典藏數位資料的腳步太慢
數位資料的典藏觀念,顯然不能配合科技的發展,美國國家科學院於 7/25公佈的一份報告指出,除非美國國會圖書館改變觀念,圖書館 的內容將無以為繼。
放在網頁上的資料固然瞬息萬變,難以典藏,電子期刊、數位照片、 數位影片等電子資料,即使製成光碟片,其壽命也不是想像中的久遠, 甚至可能短於同時的紙本。
紙本文獻的典藏已有數百年的歷史, 消失的比保存下來的多,但是重 製過去的文獻並不困難,所以,人類的文明不會因為紙本的耗損,而 有所遺漏。
國家圖書館負有典藏文獻的責任, 這是世界各國公認的。有了電腦及 網路之後,資料數位化成為熱門的議題,嚴格說來,並不是急迫的工 作,今天不做還有明天,隨時都有新的技術出現,晚做或許比早做好。
Alexa Internet與Internet Archive兩家機構將1997年的50萬頁2兆 位元組的網頁資料錄成44卷磁帶交給美國國會圖書館典藏;感覺很 多,其實祗是一小部份。況且,保全了資料本身,還需要保留軟體及 硬體,誰來做呢?
面對網路資訊的澎勃發展,圖書館繼續秉持既有的目標,堅守既定的 方法,顯然將面對全新的挑戰。(毛)
http://www.nytimes.com/library/tech/00/07/circuits/articles/27libr.html http://www4.nas.edu/cp.nsf/Projects+_by+_PIN/CSTB-L-98-02-A?Open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