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哉! 黃友棣 - 智慧財產權先知

近日讀報得知, 95歲的音樂大師黃友棣, 在2001年預立遺囑, 全部音樂作品, 皆可供人自由使用, 也就是作品不計智慧財產權, 任由後人傳唱, 因為「不收錢最快樂」。

「智慧財產權」是過渡時期的產物, 以類比時代的思維應因數位時代的事務; 以前的智慧沒有財產權, 以後的智慧也不會有財產權; 所有的著作、專利及商標, 遲早都會變成人類共享的公共財, 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

知識的流動在數位時代較為容易, 不儘傳播容易複製方便, 智慧財產權擁有者更主動發佈消息, 鼓動風潮形成假性需求。

智慧

教科書設下售價及取得的高門檻, 老師貪圖教學方便, 複印店享受暴利, 學生被迫以粗糙的外型複製其內容; 專屬軟體以廣告誤導在先, 沒有安排著作權管理機制, 學者專家疏於探查實情, 學術單位惰於研究, 任由民眾複製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