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版資訊是,著作權已消滅的資訊;
著作財產權,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存續於著作人之生存期間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25歲的讀者看到50歲作者的書, 再等25年, 作者往生(不道德的假設!), 接著再等50年, 該書才公開著作財產權,
讀者已經100歲,
垂垂老矣, 還能對該書內容做什麼後續的事呢?
近年來,中文的公版資訊蔚為風潮[註10],假以時日,遲早會把所有的資訊轉換為公版資訊。
古騰堡計畫(Project Gutenberg)[註11]是網際網路上最早的自由資訊創造者, 1971年, 因緣際會,哈特(Michael
Hart)得到伊利諾大學(University of Illinois)材料研究實驗室(Materials Research
Lab)裡Xerox Sigma V大型電腦的作業時間, 當時價值約1億美元。
當時, 會用電腦的人不多, 還不知該如何運用這些多出來的電腦作業時間, 經過短暫的思考後, 哈特決定了運用這些時間,
把圖書館裡的資料儲存起來, 供人們自由地使用。第一本敲進電腦的書是美國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哈特的想法很直接: 電腦本身是一種複製科技(Replicator
Technology),裡面的東西可以被無限的複製,儲存入電腦的資訊,就可以被人類無限制自由的使用。
2001年5月時, 已編製好3551本書, 預計每月新增50本書, 中文書祗有一篇: 陶淵明的桃花源記, 西元2000年二月添入,
編號#2391。
古騰堡的哲學基礎很單純: 把圖書等資訊提供給一般大眾使用, 閱讀、引用、檢索等, 普通的電腦加上一般的軟體就可以使用。古騰堡文件的成本很低,
低到趨近於零, 每個人都有機會參與; 使用的難度也趨近於零, 幾乎每個人都有能力閱讀、引用及檢索它。
學術資訊是學者專家的研究報告,以過往的研究成果為基礎,做更深入的
研究;
學術資訊的服務範圍固定,自由化的過程阻力最小,不過,國內尚無大規模的學術資訊自由化窗口,祗能從個別的資訊,分別找尋。1997年6月,國家圖
書館舉辦「學術論文全文上載網路之合法化」 座談會[註16],認定:全文上網路不論是傳輸或下載,都需要著作權 人的讓與書或授權書。
目前看到的以目錄為主,全文資料散在各地,沒有入口網站型的檢索機制。
1991年8月以來,美國國家科學委員會、阿拉木圖實驗室及能源部共同推動學術資訊自由,建立arXiv.org網站,容納物理學及相關的數學、非線性科
學、電腦科學與核子科學等術資訊,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論文放上來,也可以下載其中的論文。
科學公共圖書館計畫(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PLoS)於2001年發起後[註17],包括臺灣的46位學者專家在內,全球173個國家的28673位科學家, , 共同簽署一封公開信,
表達對現有學術傳播系統的深層期望, 從2001年9月1日以後, 他們的寫稿、審稿、編輯及訂閱對象, 祗限那些出刊6個月後,
免費供社會大眾使用的期刊。
1999年春季, 美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院長法莫斯(Harold
Varmus)提出公共醫學中心的構想, 把公共圖書館自由使用的觀念, 帶入生命科學論文的傳播領域, 不希望影響現有的學術期刊經營模式。
公眾經費資助的研究計畫, 其成果應該自由地公諸於世, 不應由私人擁有或控制。簽署公開信的科學家認同, 出版社在發表成果的過程奉獻心力,
應該得到合理的報酬, 不過, 這些研究成果, 不該由私人控制, 限制其使用的方式。
2000年2月, 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U.S.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 NLM)與美國衛生研究院,
聯手成立公共醫學中心(PubMed Central, PMC), 提供1960年中期以來的1千1百萬個生命科學引文,
供社會大眾無限制的自由檢索及取用其內容, 並連結至外部的全文及相關資源。
然而, 立公共醫學中心叫好不叫座, 出版社的參與意願不高, 到了2000年秋季, 公共醫學中心面臨困境,
那些實際撰稿給出版社的生命科學家決定自己下海, 由法莫斯草擬一封公開信, 於2001年初, 在網路上公開,
要求大家參與,科學公共圖書館計畫成形。
美國的圖書館界本身,對這種做法,都有點懷疑[註18],以為這幾萬名科學家是否撈過界,頭腦不清楚。
雖然, 出版社不看好它的行徑, 卻也不敢怠忽, 出版社不贊成集中制的公共醫學中心, 並不表示它們不贊成開放資訊,
自由免費的供社會大眾檢索及閱讀。出版社的考量,主要有三個層面:
1. 編輯政策
2. 文章品質
3. 網頁流量
類似互參(CrossRef)這種跨平台查詢的方法, 讓各出版社依舊掌控自己的資訊, 也可以保有自己的網頁流量, 吸引部份廣告,
不失為一個好方法。雖然,Science及HighWire等刊物, 寧願讓文章在自己的網站公開,
而不把文章交給其他的單位經營。到了2001年3月23日,Science期刊終於讓步,同意在刊出一年後, 把文章公開, 供社會大眾自由使用。
文章交給別人掌管, 網頁流量的廣告效益祗是一個明顯的短期效應, 還應考慮該文章的長遠性,
避免被其他單位變動其內容。資訊本身的流動性,會隨著時間而遞減, 現在的圖書館營運模式,仍傾向集中式的檔案中心,
保持巨量的過期期刊,而不是從資訊的流動性著眼。
科學公共圖書館不涉入刊物的編輯政策, 美國政府祗提供技術與財務支援, 祗調整引文或其他標示上的錯誤, 藉以增進文章品質。
祗在科學公共圖書館的網頁祗提供檢索、連結及儲存, 必須回到原出版社的網站,才能讀取全文。祗有在出刊一年後, 還不見原出版社釋出全文時,
才自行提供原文。
PANS及Molecular Biology of the Cell,首先響應科學公共圖書館的計畫, 在文章出刊二個月後,
就釋出全文。目前已有數百個期刊參與該計畫,同意在出刊數個月至一年後,公開讓大眾自由讀取全文。
國家檔案至遲應於三十年內開放應用,其有特殊情形者,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期限。
而且人民有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的權利, 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檔案法第十七條)。
2001年2月21日行政院公佈《行政資訊公開辦法》[註12],規定行政機關應主動公開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圖書、照片、磁帶、
光碟片、微縮片、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他得以讀、看、聽、或以技術、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之訊息。
2001年1月17日總統公佈的《圖書館法》[註13],要求政府機關(構)、學校、個人、法人、團體或出版機構發行圖書、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媒
體等出版品及網路資源時,出版人應於發行時送存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以便該等圖書館服務公眾。
為使政府出版品廣為民眾取用,選定三十八所圖書館寄存政府出版品,提供民眾免費使用政府出版品之管道;有六所圖書館為完整寄存圖書館:國家圖書館、立法院
國會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國立台中圖書館、國立中山大學圖書館。
1950年以來, 設在美國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的科技資訊服務(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 NTIS), 一向以收費方式提供政府資訊 - 紙本或縮影本。在網路的時代裡,
政府資訊可以從網路上免費下載, 科技資訊服務難以靠收費維持, 美國商務部於1999年8月12日的新聞稿裡, 明白指出關閉科技資訊服務的意圖,
把它的文件及服務, 轉移給美國國會圖書館, 以免費服務為原則[註14]。
隨後, 在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之間, 對此構想做了深入的研究, 美國白宮所屬的圖書資訊委員會感覺此事重大, 在國會議員的要求下,
對於公共資訊的傳播管道, 做了完整的分析[註15]。雖然, 還沒有定案, 卻可看出網際網路對於公共資訊的傳播, 產生重大的影響,
讓資訊自由化有了新的契機。
借閱資訊是網路上的公共圖書館,沿續傳統公共圖書館的模式,一館購買,自由借閱。
使用者不必付費的資訊,不見得全然自由,傳統的公共圖書館向出版社購置圖書,供使用者自由使用;網路的資源亦復如此,使用者所屬的機構向資訊來源付
費,以密碼或定址的方向,祗向特定的使用者免費提供訊息。
「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CONCERT)
[註19]由圖書館購置資料庫系統,供會員機構所屬人員,以及對外開放之圖書館到館讀者,有特定需求者可就近詢問相關圖書館。目前引進的資料庫系統已有
Chadwyck-healey、CSA IDS、EBSCOhost、Ei Engineering
Village、eShaman.com、GaleNet、Grolier Online、IDEAL、IEL、JCR
Web、JSTOR、Lexis-Nexis、LINK、OCLC
FirstSearch、Ovid、PQDD、ProQuest、ScienceDirect OnSite、SilverPlatter
WebSpirs、SwetsnetNavigator、Web of Science 等。
1995年8月成立的期刊儲存所(Journal Storage: the scholarly journal archive,
JSTOR)[註20], 是一個非營利組織, 其任務在於:
1. 保存期刊文獻
2. 推廣期刊文獻
將著作權過期之期刊文獻掃瞄成影像檔, 透過字元辨識(OCR)技術, 轉換為文字檔, 製作成資料庫, 配上 檢索工具。
根據2001年7月21日的統計, 收錄的期刊超過160種, 有786所美國機構及250所各國機構參與,
參與的機構以大學居多,祗有人民銀行(People's Bank of China)、中央研究院(Academia
Sinica)等少數機構,不具備大學的屬性。中國大陸有清華大學(Tsinghua University)等十個機構參加,
臺灣則有清華大學(Tsinghua University)等15個機構參加。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的參與圖書館, 把原有的期刊合訂本移到館外或銷燬。
期刊儲存所不是自由資訊,必須透過參與單位才能夠取用資訊。參與單位的年費在數千美元至一萬美元之間,對於開發中國家的資訊貧乏圖書館而言,還是很沉重的
負擔。
網路圖書館(NetLibrary)公司[註21],有37,000多種電子書館藏, 專門出售電子書給圖書館, 再轉借給讀者。
網路圖書館的安排非常有彈性,改變傳統圖書館的借閱模式,讀者可以從自己的電腦裡,點選借閱,直接下載到電腦裡;借閱到期後,不必歸還,藉著編碼技術,設
定該書無法閱讀,祗是一群無意義的檔案,讀者祗有刪除一途。有23個分校和370,000名學生的加州州立大學系統,
在所購買的1,500電子書籍中,有一半的書可以讓多個讀者同時借閱,人數不限,費用不變。
對智慧財產權提起異議的,當屬史托曼於1984年發起的革努計畫,後來衍進為自由軟體基金會。為了讓自由軟體更自由,提出了自由文件的概念。
為了推動自由軟體,自由軟體基金會特別推出自由文件(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註9]。自由軟體有關的手冊、教科書及其他相關文件,都可以宣告自己為自由文件,保障該等文件可以自由的複製及傳閱,商業性或非商業性
用途均可,也同意他人隨意的修改其內容,同時保障作者祗對撰寫的部份負責。
自由文件主要的對象為手冊或具參考性的教科書,以搭配自由軟體為原則;其他的資訊,即使願意被自由的複製及傳閱,在用途上多限制為非商業性,而且必須全文
引用,不可隨意刪節,修改內容更是忌諱。
您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