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挾其國力,
向全球推廣資本主義色彩濃厚的智慧財產權, 意圖掌控人類所有的資源, 已經激起反彈。向
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等智慧財產權挑戰, 已是全球自由化運動的一環, 臺灣也不例外。
2001年4月11日, 在IFPI
(台灣國際唱片交流協會)遊說下,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警方到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搜
索, 查扣14台下載國內版權流行音樂的個人電腦, 以違反著作權法的重製罪, 將其提起公訴。
在教育部長曾志朗的搓圓仔湯下, 台
灣國際唱片交流協會撤銷告訴, 學生及其家長鬆口氣, 自由主義者失去一個對抗的戰場,
而政府機關欠下的人情, 經過三年, 即將以全民買單的方式償還。
早先, 教育部屢次函轉私人單位(台灣國際圖書交流協會)的遊說文件,
恐嚇學生。祗要影印原版教科書, 不論影印份數、金額多寡, 一但權利人提出告訴,
依著作權法都必須
負擔民刑事責任。威脅教師必須使用原版之教科書做為教學之用。
今年10月7日媒體報導, 台灣
高等法院檢查署保護智慧財產權查緝行動小組配合私人單位(台灣國際圖書交流協會),
指揮相關地檢署和調查局各外勤處站, 同步搜索包括台灣大學、師範大學、東吳大
、輔仁大學、東海大學等十二所大學院校附近的書局及影印店, 企圖製造恐怖氣氛, 阻礙學生的學習權。
今年8月5日, 被財團遊說後的行政院, 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義夫、內政部長蘇嘉全、經濟部長何美玥與
法務部次長顏大和等相關部會首長帶頭, 召開「保護智財權聯合記者會暨政策高峰鼎談會」, 公然與由美國廠商為首,
偽裝成國內民間團體的十個既得利益者, 包括台灣著作權保護協會、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台灣商
業軟體聯盟(BSA)、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
(IFPI)、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MPA)、台灣國際圖書交流協會、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全國工業總會、台北市電腦公會、高雄市電腦公
會, 歡聚一堂, 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為名, 公然與財團掛鉤, 將人民的利益拋諸腦後。
在接受財團的五大訴求後, 欣然以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法制化、降低盜版率至40%
之下、
設立法務部專業檢察官回應。
9月18日至19日, 青輔會陽明山中山樓舉辦「青年國是會議」, 由行政院長率閣員回答問題,
其中一個議題是「如何在智慧財產權與青年學習權取得平衡」, 顯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網路興起之後, 資訊的散布與複製成本趨近於零, 資訊本身希望被使用, 作者希望有眾多的讀者。因此,
不但有自由軟體可供隨意複製、散布及修改, 還有眾多的學術資訊, 可供自由下載、儲存、散布、複製。
到網路上找找, 各學門的教科書及學術論文, 應有盡有。不但免費, 而且歡迎老師及學生下載並散布, 何需向財團苦苦哀求。
瑞典盧得大學編製的開放近用學刊目錄已收錄326種學術期刊, 包括6萬多篇論文, 可以全文檢索, 範圍廣及所有學術領域。
美國學術出版社提供3千多本教科書, 免費下載, 其中有9百多種是當代的熱門書, 同時販售印本。2004年3月16日為全球資訊自由日, 48個科學、技術與醫學領域的非營利出版社發表「華盛頓原則」, 公開宣示對免費近用科學文獻的主張,
鼓勵其他出版社跟進。
包括美國圖書館學會在內的10個圖書館學會及組織, 立即發表聲明, 贊許該等出版社的作為。承認學會及非營利出版社在科學領域的貢獻, 相信開放近用學術文獻資源有助於該等學會及非營利出版社更進一步的在全球散布其研究成果。
我們的政府無視資訊開放的全球趨勢, 慵懶無知地繼續向資本主義靠攏, 屈服於美國的保守主義者。漠視人民的學習權, 不但棄守圖書館的合理使用權, 還向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臣服, 讓臺灣成為美國永遠的代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