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慶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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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
2000/12/28 |
出版者為了商業的緣由, 將若干作品賦予相同的標記, 希望使用者能夠同時購買該等作品。
根據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的定義, 在三種情況下, 需於集叢項處理該等事實(註 1):
若干獨立的作品, 除了自己的題名之外, 還有一個適用於它們全體的共同題名, 這些作品是否編號並不重要;
論文、演講集、專論、或其他作品, 裝訂成多冊的外觀, 彼此之間具有相同的特色, 且依序發行, 商務印書館的人人文庫, 是其中一例;
手稿沒有集叢的事實, 善本圖書是圖書的一種, 應該依照圖書的方式處理; 拓片未經正式出版, 應視為手稿, 出版後, 則視出版媒體型態而定。
除了手稿之外, 各種資料類型的集叢項, 都必須著錄七個細目(1.6):
作品分屬於數個集叢時, 應將該等事實, 分別著錄, 每個集叢敘述都應單獨置於一組方括弧內(1.6J1)(1.6.8)。
作品的部份各自屬於不同的集叢, 其狀況複雜, 無法在集叢項表達清楚時, 應於附註項說明(1.6J1)(1.6.8.1)。
中國機讀編目格式將集叢項置於欄號 225, 每個細目各有分欄:
各種資料類型對於集叢項的規定著錄來源略有出入, 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和中國編目規則的規定也稍為差別; 雖然, 在編目規則裡並未說明該等著錄來源的資料有出入時, 應如何處理, 但是證諸其他地方的做法, 或許可以認定應以編目規則所述的先後順序, 為其判定的依據。
資料類型 規定著錄來源 圖書 集叢書名頁、原書名頁、封面、該書其他部份
Series title page, monograph title page, cover, rest of the publication地圖資料 主要著錄來源、附隨印刷資料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printed material樂譜 集叢書名頁、書名頁、版權頁、封面、樂譜其他部份
Series title page, caption, cover, title page, colophon, other preliminaries錄音資料 主要著錄來源、附隨文字資料、盛裝物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 container電影片及錄影資料 主要著錄來源及附件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靜畫資料 主要著錄來源、盛裝物及附件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container, accompanying textual material電子資源 主要著錄來源、創製者所發行之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出版資料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the carrier orits labels, information issued by the publisher, creator, etc., container立體資料 主要著錄來源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縮影資料 主要著錄來源、作品其餘部份及盛裝物
Chief source of information, rest of the item, container連續性出版品 該出版品
The whole publication
當然, 得自其他來源的資料應置於方括弧內。
除了習慣的標點符號之外, 有四個規定的標點符號(1.6A1)(1.6.0.1):
() 每個集叢敘述放在一組圓括號之內
= 並列題名之前, 用等號
: 其他題名資料之前, 用冒號
/ 第一個著者敘述之前, 用斜撇
; 後續著者敘述之前, 用分號, 集叢號之前, 用分號
, 國際標準叢刊號碼之前, 用逗點
. 附屬集屬題名之前, 用句點
以著錄正題名的原則, 處理集叢正題名(1.6B)(1.6.1)。
指定著錄來源有數種不同面貌的題名時, 應選擇第一個指定著錄來源的題名為集叢正題名; 其他的題名, 若有助於辨識, 可著錄於附註項。
第一個指定著錄來源無集叢的題名, 且其他指定來源內有數個不同面貌的題名, 應依照指定著錄來源的原順序取用正題名。
依照題名及著者敘述項有關著錄並列題名的原則, 處理集叢的並列題名(1.6C)(1.6.2)
凡有助於辨識之集叢副題名, 才需要參照題名及著者敘述項有關副題名的處理方式, 著錄之(1.6D1)(1.6.3)
與集叢題名同時出現, 且有助於辨識之集叢著者敘述, 才需要參照題名及著者敘述項有關著者敘述的處理方式, 著錄之(1.6E1)(1.6.4)
著錄與集叢題名同時出現的國際標準叢刊號碼, 應先著錄 ISSN 四個英文字母, 空一格, 兩組四位數, 中間以連接號相連(1.6F1)(1.6.5)
有些出版社對集叢內的每個作品, 另外給予編號, 應依照英美編目規則第二版指定的縮寫方式(附錄 B)、數字寫法(附錄 C)著錄該等編號(1.6G)(1.6.6)
成套作品均屬於同一集叢, 且其編號連貫時, 可以概括著錄起訖號碼, 否則應次著錄(1.6G2)(1.6.6.1)
分別賦予連續性出版品各期不同的集叢號, 且該等集叢號並不貫, 不需著錄其集叢號(12.6B1)。
集叢不以數字編號, 仍應著錄該等文字符號(1.6G3)(1.6.6.2)
集叢內的集叢, 稱為附屬集叢。被附屬的集叢多半範圍較大, 兩者在名稱上, 不必一定有關聯。
作品本身同時載有集叢及附屬集叢之名稱, 先著錄主要集叢的要項, 次著錄附屬集叢的要項(1.6H1)(1.6.7)。
若附屬集叢名由字母或數字的編次構成, 缺少具有實際意義的文字題名, 仍應著錄該等編次; 若編次和題名兩者俱全, 則先記其編次, 再記其題名(1.6H2)(1.6.7.1)
附屬集叢之並列題名、其他題名資料及著者敘述, 應比照集叢的做法(1.6H3)(1.6.7.2)
著錄附屬集叢之國際標準叢刊號碼時, 應省略主集叢之國際標準叢刊號碼(1.6H4)(1.6.7.3), 這種著錄方式符合國際標準叢刊號碼的精神。
比照主要集叢編號的著錄方式, 著錄附屬集叢編號於附屬集叢的國際標準叢刊號碼之後(1.6H5)(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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