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建築沒有公認的標準,
部份國家或地區制定自己的標準。本附錄的加拿大安大略和西班牙巴塞隆納的公共圖書館建築標準, 常被其他圖書館做為參考。規畫圖書館空間時,
應把社區的特殊需求放在首位。本附錄的範例, 應與3.10圖書館建築一併使用。
圖書館規畫者應謹記在心, 自動化已改變圖書館服務的模式、設計及規模,
必須把當代科技及未來的可能發展, 列入考量。
安大略公共圖書館以下列方法, 決定樓地板面積的需求。
1. 以人口總數計算樓地板面積。10萬人以內的社區,
每千人應有56平方公尺(600平方英尺)的樓地板面積, 是合理的標準。
2. 館舍規模由主要設備決定。
(1) 館藏空間: 以每平方公尺(10.8平方英尺)110冊為計算的基礎,
包括兒童區和參考區的低書架與寬走道, 以及開放書庫的高書架及一般走道。
(2) 使用者空間: 通常以總人口的0.5%為使用者計算,
包括一般閱覽室與兒童閱覽室的單人閱讀區、休憩閱讀區、參考區、視聽區、公共上網區等。
(3) 館員空間: 以總人口數計算, 每2000人應有一位館員(參見5.6),
平均每位館員需用到16.3平方公尺(175平方英尺), 包括工作站、讀者服務櫃台、出納區、休憩區、置物區等。
(4) 多功能廳: 每個圖書館應有這樣的空間, 供社區服務及辦活動之用。
(5) 固定空間: 包括廁所、管理員室、電機室、電梯間、樓梯等,
與其他單位共用大樓時, 這些空間可以大幅減少。
(6) 館舍最小面積
獨立館舍的面積, 不得少於370平方公尺(4000平方英尺)
Ontario
Public Library Guidelines: a development tool for small, medium and
country libraries, Sudbury, Ontario, Ontario Library Service
North, 1997